第三十四章(第3/4页)
当然,也可能是专门等着小狐狸回来,好惩罚。
银绒舌头都不灵便了:“我我我、你你你、呵呵,您老人家怎么坐在这里?啊,是在调息练功吧,那我就不打扰了!”
“站住。”城阳牧秋淡淡道。
银绒咽了口口水,规规矩矩地站好,垂着头,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城阳牧秋却好像已经忘了几天之前那个短暂拥抱似的,波澜不惊地问:“去了三日,战绩如何?”
银绒:“……”
你说巧不巧,又问到死穴上了。哪壶不开提哪壶,可老祖要提,没开也得乖乖提,银绒小声说:“还没对战,就,先观摩。”
“啪!”城阳牧秋把手中书卷一摔,流云广袖随风而动,不怒自威,“所以是躲懒去了?”
银绒更不敢说话。
城阳牧秋:“还愣着做什么?师门大比近在眼前,还不去修炼!”
银绒如获大赦,拔腿就跑,没注意袖子里的话本子掉在了地上,更不知道城阳老祖在他离开之后,也暗暗松了口气。
城阳牧秋松开书卷,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手心已经出了一层薄汗,濡湿了卷宗。自从养了这只小狐狸精,他便一直心神不宁,无法专心修炼,以至修为停滞不前——这倒没什么,化神二重境已经是世间罕有的高手,整个修真界除了他,便只有无量宗的孤鸿道君臻至化神期,可对方的年纪比他大了不知多少,是在寿数将近的时候,才终于突破成功,乃是个垂垂老矣的老者形象。
修真界有条不成文的识人规则:同等修为,看起来越年轻的,资质越高。
这也是为什么同样大家都在化神二重境,却只有城阳牧秋被称为“类仙”的原因。
城阳类仙此时还是无心修炼,目光落在了青砖地面上的一本书上,应该是银绒落下的,这小狐狸,毛手毛脚的。
城阳牧秋没用术法,亲自走过去,弯腰拾起了那本书,却发现,那不是自己安排他背诵的任何一本功法,封皮上赫然写着:《倾世妖狐:我与仙尊的二三事》。
“………………”
按着城阳老祖一贯的脾气,第一反应就应该把这本杂书给撕得粉碎,可他竟鬼使神差地打开了。
书中内容非常扯淡。
主角竟然是自己和银绒,描述的蘅皋居很不准确,作者显然根本没见过蘅皋居,自己的日常起居也处处充斥着一种“皇帝用金扁担种地”的违和感,可和银绒的互动却非常……香艳。
【世人道仙尊修无情之道,灭人欲,尝行坐怀不乱之举,实则大误!仙尊不喜女娇娘,概因喜椒风弄儿之戏!某日下山,偶遇一美貌少年,狐耳狐尾,体态娇娆。】
【银绒泪水涟涟,直呼仙尊姓名……仙尊颇伟于器,银绒不胜,啮被,被尽裂……】
【银绒之臀已退于床前,洁如玉,白如雪,丰隆可怜,仙尊举掌击之,声脆如筝罗,肉颤若羹,我见犹怜。】
“……”城阳老祖耳朵红了,这一回,似乎不是气的。
银绒仓皇逃脱之后,心里的惧怕却渐渐淡了——祖宗压根儿没提那件事啊!他凶自己,也是因为白去演武台浪费时光,没有与人比武而已。
这么说来,好像抱一下也没关系?倒是自己草木皆兵了。
银绒放下心来,准备掏出那本话本子放松放松,然而,翻遍了储物铃铛,都没找到。咦?难道没有收进铃铛里吗?身上也没有,是掉在了蘅皋居,还是落在了演武台?
嗨呀,演武台里人那么多,还有不少抢购话本的,若落在那里,岂不是立即就被人捡了去?值两块中品灵石呢!
银绒虽然拿了一大笔“分手费”,但到底是穷了大半辈子的乡下狐,丢了两块中品灵石,实在肉疼,立即丢下别的事,到处去找,希望只是掉在了蘅皋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