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霸道了一点?(第2/2页)
有劳务队伍问道:“我们的合同中对于合同单价的解释,也是显得有点霸道。比如:包含了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模板及脚手架、夜间施工费、垃圾清理和费用等。我想问的是,西方建筑一般在招标时都是有拦标价的,在拦标价中是不是也完全把这些费用都算进了拦标价的综合单价中呢?”
张云青解释道:“这个综合单价的问题,经过讨论研究确认:
综合单价中明确包含的内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同时我们的招标清单中也列明了一些措施费,比如:模板及脚手架是按清单项的形式单独列出来了的,列明了的模板和脚手架费用单独计量计价,没有列明的非常少量的零星的费用就理解成包含在了综合单价里就行。
安全文明施工费涉及到的最大的影响是彩钢板围栏,比如说你的标段内需要搭设2000米的围栏,则这些费用要么是我们认价给供应商,由供应商来采购安装,计入结算费用;要么是我们项目部安排自行采购招标,不会把这个很大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强行打包给供应商。但是你说要有个十来米的围栏费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
综合单价涉及的应支付的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是指需要供应商去购买的保险时,一般情况下项目部是按整体项目为单位统一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劳务队、供应商需要配合把在本项目上班的工人身份证信息提供给项目部。”
有劳务队问道:“关于这个固定综合单价是什么意思?”
张云青解释道:“固定综合单价是在工程行业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种,另一种是可调整综合单价,但是需要满足在合同中约定的调整综合单价的调整条件才行。
我们现在的标准施工合同范本,都是选择的固定综合单价,也就是在你的合同执行期间,无论什么原因,这个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是不会允许调整的。
所以劳务队、供应商的结算综合单价也是固定的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