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陈词(第2/3页)
祝母听完,也已哭倒在地,嘴里直喊:“我儿命苦,我儿不该死啊!”
阿从隔着门板听,都忍不住替人偷偷抹泪。
案情既已明了,自然就能结案了,该秋后处斩的就处斩,该流放徙刑的就流放,按本朝律法判案后,人暂时收押,他写好案卷后,还得送到府城走完流程才能行刑。
不过断案之后,程县令扶着祝母,话里话外,就是让她去城隍庙上柱香保佑。祝生就站在旁边,并且他总觉得……这位大人能看到他一样。
但不可能啊,人是看不到鬼的,就像他的母亲和好友都看不到他的存在一眼。
或许,他应该去城隍庙找城隍爷伸冤。
阳间的县令老爷不断阴间事,祝生越想越觉得对头,等从衙门出来,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要去城隍庙走一趟了。
目睹了一切的黑鹿鹿:……
第一个案子结案,程晋写了判词贴在公告栏上,这才回衙门吃饭。
但大概是今天的案情过于荒唐,阿从把糖当盐放了,弄得每个菜都甜得离谱。就算程晋不大挑,也吃不下一桌甜菜。
“少爷对不起,是阿从不好,阿从这就立马去重做!”
程晋却喊住了他,阿从说是书童,其实就跟他的弟弟一样,这小孩子不开心呢:“可是替祝生感到不平?”
这小朋友平时听说书都能听到抹眼泪,现在已是进步了。
“是啊,祝老太太好可怜啊,那巫婆着实可恨!”少年人的怨憎黑是黑,白是白,端的是分明。
等阿从唾弃了一番后,才道:“少爷,你说那屠家小姐,是否真如那倩娘所说?”
程晋却忽然严肃道:“小阿从,此事与本案无关。你家少爷我断不了鬼的罪行,并且在倩娘投毒案中,她就是受害人。阿从,你不能要求每一个受害者都拥有完全正面的品格。”
阿从其实不大明白,但少爷说的总归是对的。
“好了,不开心就多吃点糖,你家少爷我出门下馆子去~”
阿从:!!!???
阳间事,阳间了,而置于鬼魂之事,当然得城隍爷管了。欺负他初来乍到,随便丢个柳仙的故事让他知难而退?想都别想。
这可是他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第一把火,不烧旺了,衙役还招不招了。
这汤溪县虽然穷乡僻壤,还多山多丘陵,但既来之则安之,京中权谋官场他混不转,难道一个小县城他还不行吗?说出去,丢他老师的招牌。
晚上被祝生告到面前的城隍爷:MMP!MMP听到没有!
祝生告谁呢?告的自然是屠三娘。
城隍爷就头痛,非常头痛,头痛得简直想告老辞职了。
然而在阳间的汤溪县,却还有一只陷入了头痛的小猫猫。
“啊——怎么会这样!本喵明明已经报恩了啊,为什么这段因果还没有放过我!我只是一只可怜又弱小的小猫咪啊而已,为什么天道还不放过我!”
小姐妹:……
“你这什么表情?我们到底还是不是姐妹了?”
小姐妹也不是扭捏性子,直接就开麦了:“是姐妹才跟你说这番话,那县令对你可是救命之恩,你不过就打听了消息就想混过去,能了结才怪了。而且当时你还想加害于他。”
“我不是,我没有,你可别瞎说!我就是想试试我的能力有没有倒退而已,早知道我那天就该呆在山里睡大觉!现在好了,还要回去看那张臭脸,我太委屈了!”
“可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能值得你出手,那县令必定生得龙章凤姿,少诋毁人了。”
猫猫控诉:“你居然还帮他说话!”
“有吗?你听错了。”
这塑料一般的姐妹情,真是不要也罢。
“哎,可惜了,若不是你先出手,奴家倒是也很想去会一会这位俊朗才子的。”
猫猫眼前一亮:“也可以啊?人间不是有句话嘛,叫救人一命,以身相许啊,我不行,姐妹你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