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途中(第3/4页)
阿从已经气得不想理自家少爷了。
伴着本地猫妖的睡前故事,主仆俩相继睡去。
第二日,程晋告别楼婆婆,临行前,楼婆婆告诉他,外地人到了金华,不论相信与否,都该去城隍庙虔诚地拜上一拜。
程晋现代思想,当然不信怪力乱神,但他也看出楼婆婆一番好意,便真诚地应了下来。
如今天下有十三司,换算一下就是现代的省,每司有一府城,约等于省会城市,金华府便是浙江的府城。像是首府之地的县令,不是什么偏僻贫穷之地,向来都是升官的好去处。
像是金华七县,每个后头都有大批人在排着队等候,按理来说,是轮不到程晋插队截胡的。但谁让前些年金华西南之地草寇贼子过多,政府便划了周围兰溪龙游等地的片区,另立了一名曰“汤溪”的县。
原本朝廷是招安了一批“草寇”自治汤溪县,想以此平息贼祸的,但谁知道越治越乱,金华府这些年的政绩被这个短板疯狂拖后腿,知府也很难办啊,天天上折子诉苦,京中一顿扯皮,这个看似不错其实鸡肋的县令就落到了程晋头上。
谁都知道搞好了汤溪县能大大地长眼,但金华西南山林众多,瘴气遍布,还有不少百越夷族,方言难懂不说,还有各种鬼怪传闻。便是一身正气的武官都不想前往那里剿匪,更何况是读圣贤书长大的文官了。
但于程晋而言,却是个还算不错的好去处。
一来汤溪的治理自由权度高,他怎么也算是京中有人,当地的府官不会过于为难他;二来他也没那么大的权势野心,能当一地父母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也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师兄也说不必为了他的身份过于迁就,但谁让江南美食多呢,为了美食,程晋觉得自己可以。最后还有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那就是今年他及冠后,被催婚催得头发掉得更多了。
天可怜见,他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想成亲,单身他不香吗?
既然不想成婚,那就不成,某种程度上来讲,程晋是个活得相当自我又任性的人,他可以为了生活努力读书融入异世,却不会为了融入舍弃自己的底线。
或许将来他会改变想法,但至少现在,他不愿意“随便”入乡随俗娶个姑娘。说到底,即便穿来十年之久,程晋对这里依旧没有多少归属感。
“少爷,您在想什么呢?我方才打听过了,翻过前面的黑山,就能看到汤溪的地界了。”
金华多山,特别是靠南部地区,汤溪县辖内更是如此,据说草寇猖獗时,每个山头都有一位扛把子的山寨头子,械斗时,听闻还有拿着铁锹和犁打起来的。
程晋给阿从递了个帕子擦汗,这才开口:“阿从,你有没有发现天气热了不少?”
阿从点头:“早些年我便听人说南方酷热,却未想到这九月末了,竟还是这般热,少爷您还好吧?”
“我能有什么事,你是不相信你家少爷?”
阿从喏喏,但他想了想,也确实没必要担心自家少爷,毕竟——
“小心!”
阿从被程晋拉了一把,好险没跟从拐角出来的姑娘撞个满怀,但即便如此,这姑娘因为惊吓,不仅是手里的篮子掉了,连头上的帷帽也落了一半,隐隐可见其动人之姿。
“对不住,我家小童走路没看路,冲撞姑娘了。”
程晋痛快道了歉,也将阿从扯了回来,那姑娘却是“唉哟”一声,道其崴了脚,恐怕是走不得路了。
程晋:……我觉得你是在碰瓷我,但我没有证据。
不过既然没有证据,程晋也不好将人丢下离开,他这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做不出将个崴脚姑娘丢在山林里的事儿,遂道:“姑娘可是走不动了?”
这姑娘正了正帷帽,却未料勾连到旁边的树枝,反而是将整张倾城容貌都露了出来,即便是一身普通衣裙,依然难掩清丽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