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5/6页)
——你信衣裳是海峰做的不?反正我不信。
——我也不信,一个大男人,还是只有一只手的男人,咋可能会做衣裳?
——就是就是!
……
交流过的女人们,心里一致认为,鹿崽的衣服是林海峰买的,为了哄小孩才说是自己做的,既然如此她们也跟着哄呗。
于是大家纷纷出声夸着林海峰做的真好,手真巧云云。
每个小孩子都有着龙的属性,她们都喜欢向人炫耀自己的宝藏和爸爸麻麻。
炫耀过的鹿崽自然也不例外,听到大家都在夸爸爸,开心到每根发梢都透着欢喜。
守着她的林四,一看大家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压根没信,正处在对林海峰极度崇拜中的他,立马奔回家拿来稻草人衣架,指着架子上勾了一半的毛衣,唾沫横飞的描述二叔是如何利用架子勾毛衣的。
这下,女人们几乎全听傻了。
没傻的攥着自己给鹿崽做的鞋子,满脸伤心。
有林海峰做的衣服做对比,她们做的鞋子都拿不出手了,呜呜,一个大男人做这么好干啥?呜呜,太欺负人了!
另一边。
负责人情往来的林老娘,正在记大家送的暖居礼,以便以后好回礼。
越记她脸上的不解越重,半响后,放下笔,问帮忙清点随礼的金花。
“你们咋送的都是粮食和鸭蛋?”
吃不饱的年头,粮食是重礼,但也正是因为贵重,所以谁家都不会轻易的送,特别是搬家这种小喜事,一般都是来吃席的时候,随个2毛钱意思意思。
正数鸭蛋的金花被她一打岔,顿时忘了自己数到多少个了,她顿了下,气呼呼的叉起腰,“给你你就收着,你问那么多干啥?害的我现在又得重数。”
林老娘摊手,“我这不是想不明白吗?你说咱俩家关系好,你送两斤谷子来正常,可其他家关系平常的咋也送了呢?粮食这么贵重,不问清楚我敢收吗我?你说不说,不说我现在就还礼去。”
她作势起身,去拎粮袋。
“哎,我说我说,你咋这么死心眼呢,我算服你了。”
金花嫂连忙拉着她,抢过她手中的粮袋,脚勾着旁边的小板凳腿,将小板凳勾过来,坐下后说:“送粮食是我们大家一起商量好的,我们寻思着海峰再能挣工分,这不到年底工分也换不了粮,但海峰为人实在,搬家时肯定会请大伙来吃暖居饭。
“所以我们就说好来吃饭时,各家备各家的口粮,粮食实在不趁手的人家,就拔点菜来,反正不能让你家出粮出菜,不然我们把你家粮食吃完了,你们家还咋过?饿着你没啥,但不能饿着我们鹿崽。”
林老娘听完,面色复杂的一一扫过各家的随礼。
她向来信奉的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人若敬一丈,那她就
她咬着牙,一拍大腿,“你们送我就收,我决定了!这暖居饭咱蒸不掺菜的馍馍,炖野猪肉烩菜!猪肉放足,保证每人都能吃到半指厚的两大片!”
“你憨啊你!”金花嫂急的一个窜高去捂她嘴,“放那么多猪肉干啥?切两片染个味不就行了?肉拿去黑市卖点钱它不香嘛?”
林老娘拉下她的手,斜了她一眼,“卖啥?我家打了野猪谁不知道?别看现在大家都不说,可估计都盯着那肉呢,就算咱队不盯,徐建党那个坏水能不盯?还是吃了好,少生事。”
她心里清楚的很,人心隔肚皮,要是今天不做肉,保证有那眼红的人会暗戳戳的盯着自家,只要她们前脚敢去黑市,后脚保证被人抓个正着,到时肯定有人拿海峰身份说事,她才不会为了那点钱给儿子招黑。
再说了,她现在的心里,隐约有个比去黑市卖肉更赚钱的想法,就是一时还想不通关键点。
上次的萝卜可是卖了5块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