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来了,你离开家乡多久了(第2/3页)

明白这一点是需要时间的,当后来许多年里不景气的生意逐渐证实了这一点的时候,二十年过去了。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可人一辈子决定命运重大走向的时机可能就那么一两回。等老爸终归察觉到自己的渺小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了。

今天的我,虽嘴上明白这个道理,却仍免不了一步步重蹈他的覆辙。没有办法,是年轻在逼着自己总以为自己很强大。我正处在意气风发的年纪,处在我爸的当年。我时常觉得自己站在时代的最前沿,觉得自己的远大前程即将铺开,觉得自己的工作无比重要。

我会随时随地掏出手机看一看我们的产品,不错过每一条重要的新闻,觉得世界上发生的所有大事都和我有着莫大的关系。我字斟句酌自己发出去的每一篇稿子,并不停地关注它的阅读量和转发率。出门和朋友吃饭,我随时会聊起今天看了哪些稿子。无论看到什么,我都会想起我的稿子。好像是罗素说过,一个人精神崩溃的前兆就是觉得自己的工作无比重要。我现在就是这样。

在这种状态中,一天一天地度过,我很少想起爸爸妈妈此时此刻正在做什么。我曾经把邮箱的天气预报地址设成家里,想不时地关注一下家乡的天气,就像我妈关注我这边的天气一样。可我想到这事,才发现已经很久没留意过家里的冷暖了。就像一晃之间,我已经有六年的国庆节没回家了。

我一个人在外边生活,懒得做饭,会满北京找各种好吃的。每次尝到一种前所未见的东西,我总想,要是我爸我妈在这儿就好了。就像我小的时候,难得有机会爸妈带我下馆子,点一道菜就先夹给我,笑着问我没吃过吧。或者是鱼香肉丝,或者是孜然羊肉卷烙馍。那实在太可口了,我说没吃过。妈问我好吃么,我说好吃。

妈就用她的纤手拈起一张薄薄的烙饼,夹起羊肉和大葱,涂上均匀的一层酱,再把它包裹得圆圆滚滚,像迎接新年的小胖墩,酱汁却一点不会洒出来,然后递给我吃。我永远学不会我妈这种手艺,能把一张烙饼裹得这样齐齐整整满满圆圆。生活的无尽奥秘就藏在这种地方。就像我五岁的时候,她总能把铅笔削得又长又尖又不容易断。那样的手艺我没在别的任何地方见到过。无论将来的我会见多大的世面,它们的所有加起来都抵不过我五岁的时候从爸爸妈妈身上见到的世面那么大。

有时,我很想他们也能在北京,这样我就可以带他们去吃各种菜,淮扬菜、云南菜、贵州菜、广东菜,还有各式各样的西餐和甜点。放心,我不会像我小时候那样,轻声问他们没吃过吧。因为他们真的是没吃过。而那时候我才五岁,现在他们都过了五十了。

今年春天的时候,我妈想去武汉检查身体。因为在武汉一座大医院里有我的一个舅姥爷是医生。他已经退休了,是个干部。我五岁的时候,他在传说中是很大的官。现在看来,只是年少时有天赋和机遇走出家乡的千千万万人中的一个。他在医院干到退休,单位分了一套大房子。我妈想检查身体,就给舅姥爷的女儿打电话。她说舅姥爷清明节回老家了。一声不响没告诉什么亲戚就回去了,手机也没有带。

她说他会在东家西家来回住,这里住两天,那里住三天。住上一阵儿再回武汉。我觉得很神奇。一个人在大城市生活了那么久,到老了,退了休之后很久,还想回老家,回到乡下住一住,睡一睡木板床,吃两顿擀面杖擀出来的面条,嗅一嗅混杂着泥土、牛粪和庄稼的味道,听一听屋檐下大清早就开始叽叽喳喳的麻雀。

不久前,我写了一篇《离开家乡的人为什么不愿意回去》,写完了又想,觉得那是因为他们年轻。因为年轻,所以来不及停下来,所以一直在奔跑,没有转身的时间。而到了暮年,到了终于发现自己足够渺小,发现一生所获的一切无非来自父母赐予的天赋和侥幸的时候,就又会重新发现家乡的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