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第一百只爪爪(第2/4页)

他们像信仰神那样信仰一个金色的未知,毕竟那可是这世上所有的幸运、所有的福泽、所有美好的集合体啊?

没有谁不渴望那东西的赐福。

没有谁。

——自然也包括薛谨。

他还活着的时候抱了不少天真俗套的幻想……譬如家人,譬如爱人,譬如金钱,譬如地位……

承担着那么多的负面怨恨活着,不抱点幻想是走不动路的。

于是每天都会很努力很努力地赚钱,短期目标是用那笔钱逃离那个恶意满满的故乡,毕生愿望是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而每一天,节省下来的那点钱币,他都会怀着最虔诚的心愿,将其投进当地祭司建立的箱笼里。

【金色的崇高的幸运,如果你真的存在的话。】

他听着箱里滚动的钱币,悄悄默念,【我不要财富或运气,不要你的赐福,可不可以保佑我顺利离开这个地方呢?】

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恶意,薛谨毫不怀疑自己会是下一个祭品。

虽然他也觉得自己成为祭品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是最不幸最晦气的一个,与他相关的一切都会卷入灾难——但人活着总有些私心。

薛谨的私心很多很多。

他清楚自己本质上是只极其贪婪的畜生。

想要读书,想要去祭典上看烟花,想要吃滋滋冒油的肉,想要知道拥抱是什么感觉,想要遇见喜欢的女孩和她接吻,想要拥有几个一起玩耍的朋友,想要拥有完整的人生完整的家庭——

看呐。

灾祸之主内心深处有这么多的渴望,难道还不是个贪婪的畜生吗?

……可是薛谨想要实现这些愿望。发了疯的想。

所以他躲藏在桥洞里休眠,所以习惯了隐藏自己的气息,所以喜欢上了可以抹去脚步痕迹的阴雨天……

可最终也没能逃过那场献祭。

薛谨被送上祭坛时其实还没有放弃,他心里那些贪婪且疯狂的渴望支撑他度过了整整三年的灼烧。

……当然啦,也可能是因为他那天生异端的体质,导致他比人类耐烧多了。

那时他想,三年的时间里总会有点疏漏的——也许是一场雨,也许是一场雪,也许是一场战争——任何一份灾难会降临在这里,毁去祭坛,浇灭他身上的火,让他得以逃脱——

可是没有。

灾祸之主不会得到任何幸运,这是常识。

那里干旱了整整三年,冬天树木常青,战争不再骚扰这片土地,一切都祥和美好,不给祭品任何喘息的机会。

他活着的时候以为那是个可悲的巧合,后来想想,那就是幸运降临的征兆。

——身为灾祸之主的强大祭品,烧灼着候鸟羽毛的永不会停息的薄鼠色火焰。

以此为代价,曾经奇迹般成功的那场献祭。

也是唯一一次成功的献祭。

灾祸与幸运,他早该想到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往箱子里掷钱币祈求那东西护佑的权利,他们是天生的对立面。

不甘心。

不甘心。

临死前,贪婪的畜生想,要夺去那东西所有的幸运。

他会为实现自己的目标不惜一切。

而这东西……既然真实存在,就成为我达成目的的牺牲品吧。

我要把它抓下来,牢牢握在手中,尽一切方式榨干它的“福泽”,让它也知道什么叫痛苦什么叫不幸什么叫怨恨——

祭坛下的人类们纷纷下跪。

祭坛上的祭品怨恨地发誓:

我要献祭你们的神。

……而奇迹的,仿佛是为了补偿他噩运缠绕的一生,他竟然又活了过来。

在一个下雨的日子,他从薄鼠色的巢里重生了,发现祭坛下跪着的人类都变成了尸体。

哦。

大抵是我杀的吧?

薛谨缓缓直起身子,走过去,踢了踢那个穿着祭司服的尸体的头。

头断了,咕噜噜滚了一圈,干涸的眼眶里滚出液体黄金,在雨中极为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