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石头做的心(第3/4页)
那首诗是这么写的: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我能等着你的爱慢慢地长大。
你手里握着的那把花,
不也是四月种下的种子,
六月才开的吗?
如今,我种下满心窝的种子,
至少有一两颗,能生根发芽。
开的花是你不要采的,
不是爱,至少是一点点喜欢吧。
即使我死去,坟前的那朵紫罗兰,
你总会瞧它一眼,
你这一眼,抵过我千般苦恼了。
死算什么,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方灯默念了一遍,心里说,这真是傻透了。可她抬起头,却在后视镜里看到一双满是笑意的眼睛,那眼里有笃定的幸福,也有满满的安心。
她摇下车窗,探出头去看那个傻瓜回来了没有。果然,陆一手里端着两杯饮料从便利店里走了出来。方灯不用看也能猜到,他的纸杯里装着的一定是芬达。他总说,小的时候,家里不让多喝饮料,每当有高兴的事,餐桌上才会出现一瓶芬达,他喜欢那个橘子味道,以至于后来他都养成了一种习惯,高兴的时候,就给自己买一杯,还非让方灯也陪着一起喝。方灯老是取笑他,小孩子才喝这些东西,她高兴或不高兴的时候,最喜欢的只有烈酒。现在她把酒戒了,他还没戒掉他奇怪的芬达癖好。
陆一也感觉到方灯的张望,举起装满饮料的纸杯朝她晃了晃。他们都能想到接下来的画面,他一定会好说歹说地哄她喝几口,她会一个劲地嘲笑他,但最后还是抵不过地喝下那杯甜腻腻的玩意儿。
方灯还决定了,等他回来,她一定要当面怪声怪气地把那首诗念一遍,就是想看看他窘得满脸通红的样子。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捏着那张卡片,不怀好意地在窗口挥了挥。陆一走近了,脸上的表情也更为清晰,他看到她的动作,低下头去,开始不好意思地笑。他应该多笑的,微笑的时候,他嘴角的小酒窝让人忍不住去戳戳它。
方灯的手已经蠢蠢欲动,就在陆一走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银灰色的车风驰电掣般从前方直冲过来,方灯根本来不及看清,只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响,然后是剧烈而尖锐的刹车声。那辆车短暂停下了数秒,又飞快地发动,继续歪歪斜斜地向前驶去。
方灯脑子空白一片,凭着一股本能踩了脚油门紧跟上前,她开的是好车,又如同不要命一般,很快车头就撞上了那辆陌生的银灰色轿车。剧烈的撞击感让两辆车都为之一震,前方车辆的驾驶人仓皇回头,那一霎,方灯看清了对方的脸,只觉得眼前一黑。
迟疑的瞬间,尾部受创不轻的肇事车辆迅速拐向了左边的路口,不管不顾的,撞飞了路边的隔离墩也没有使得他放缓车速。方灯惦记着陆一,无心再追,当即调头,回到刚才的地方。
马路正中央有个趴伏着的身躯,一动不动。已经有路过的行人纷纷从四周聚拢过来。方灯走下车,一个个拨开挡在身前的好事者,步步朝众人围观的中心靠近。
她蹲在那个身躯旁,轻轻地将他翻转过来,怔怔地看着他。大量的血沫不断地从他的口鼻处涌出,止都止不住,身下,还有一大片逐渐晕染开的猩红色血迹,混合着打翻的芬达那橘红色的液体。这一幕竟出奇地熟悉。
方灯双膝软倒,跌坐在马路上,抱起他绵软的身躯。不远处仿佛有人在喊:“快打120!”还有别的声音,听不清在说些什么。她耳边全被他浊重的呼吸声填满,手里那张卡片也不知在什么时候脱手,浸在了血渍中,字迹变得模糊难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