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姐妹俩(第5/9页)
她儿子本是个肤色白净的人,但让太阳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高,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的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那么奇异、警觉,脸上情不自禁地闪烁着光芒,似乎他同周围的这些人有着根本的不同。戈珍的目光在打量他,他身上某种北方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方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象透过水晶折射的阳光一样在闪烁。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没有任何做作的痕迹,象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丰采照人,男子气十足,恰象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一样。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冷静地看出他静态中存在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改变的。“他的图腾是狼,”她自己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象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攫住了她,全身的血管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一种乡恋一样。她清楚,她没有错,她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了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从本质上了解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地选中了他吗?难道真有一道苍白、金色的北极光把我们两人拴在一起了吗?”她对自己发问。她无法相信自己,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事。
女傧相来了,但新娘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是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行动缓慢,长着一头金发,长长的脸,脸色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驾驭的人。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沿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束玫瑰色仙客来花儿;鞋和袜子的颜色很象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也是灰色的。她这人汗毛很重呢。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那种悠悠然的样子跟众人就是不同,她的衣着由浅黄和暗灰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有点可怕,有点让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象罗塞蒂①,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特的思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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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罗塞蒂(1830—1894),英国拉斐尔前派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多以田园牧歌诗为主,富有神秘宗教色彩。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中原地区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德比郡的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极有思想。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还是终归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路有地位的男人都有神交。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认识人更多些。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知名人士。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原相会将会令人很不舒服。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贵族中搞点艺术的有闲者交往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