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4节(第3/5页)



  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生活中没有老三静秋式的爱情,而是中国的文学作品从来不肯写这类爱情,女性人物可以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大家会为她掬一把同情之泪,唏嘘不已。但如果一个男性人物也为爱而生为爱而死,那他就要受到嘲笑了。祝英台为爱殉情,大家非常欣赏赞美,但如果反过来,祝英台病死,梁山伯殉情,那就未必能得到读者同情了:“为一个女人自杀!胸无大志!哪里像个男人?难道天涯各处都没芳草了?”

  中国文学里没有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类爱情,除了中国文化对女性的轻视以外,文人对不朽的追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历代文人都是非常追求“不朽”的,这个传统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那些自认在搞文学创作的人,可以不为钱写作,但一定要为“流传”写作,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入文学史,进文学史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流芳百世。

  据说中国人是不怕死的,但中国人害怕死后没人记得。要想死后不被这个世界忘记,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生儿育女,让自己活在子孙万代的记忆里;另一个方法就是让自己活在历史里,所谓“留取丹心照汗青”。汗青是什么?就是史书,即历史。“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是争取让历史记录下自己的光辉业绩。这个丹心,可不是对某个女人的一片爱心,因为爱一个女人是不会被写进中国历史的,除非国家的存亡系于这个女人一身。

  武人可以靠征战疆场来建功立业。攻城略地,扩大版图,忠君报国,战死沙场,自然会被写进历史,虽然很可能只是史书上的一个数字,比如某战役多少多少人战死,但毕竟是进入历史了,而且事前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数字,谁会留下名字。也许人人都是奔名字而去的,但最终只变成了一个数字。

  文人要不朽,只能靠作品的不朽,因为无论谁的肉身都无法“不朽”,只能是“速朽”。要想作品不朽,当然得往大事上靠,所以中国文人一向信奉“文以载道”的创作原则,而这个“道”还不是个人的生存之道或爱情之道,而是那些伟大崇高光芒四射的“道”,最少得跟民族、国家、历史之类扯上关系才行。

  可以说,直到一九七六年为止,中国文学的客观实际就是如此,要写就写重大题材,爱情只能是调味品。作家这样写,批评家这样分析,读者这样期待。如果你光写爱情,尤其是如果你写一个“把女人当回事”“围着女人转”的男人的爱情,那你就别想什么不朽了,连发表的可能性都没有,即便发表也会被批评家评得一文不值,说你写得“单薄”,“庸俗”等等,而读者读了你的作品就会大失所望:这写的什么玩意啊?什么都没有,全都是爱情!

  像《山楂树之恋》这样以男女爱情为主线的作品,不要说在那时,即便是到了今天,那些具有超强“不朽”意识的文人仍然会批评其“庸俗”,鄙视地称它为“言情小说”,说它没有《梁祝》那种反封建的高度,没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揭露家族世仇给青年人带来的危害,没有抨击文革的打砸抢,等等。即使赞美它,这些人也要扯到一些重大问题上去,似乎不如此就不能显示作品的重大意义,也就不能显示出评者的深谋远虑。

  我很怀疑生活中人们对爱情的不屑态度是受了文学作品的影响,搞得很多人——尤其是男人——把爱情与事业对立起来,仿佛只要不把爱情当回事,事业就必定成功,只要把爱情当回事了,事业就必然落空。

  但爱情与事业是两个可以互相兼容的概念,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也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套用艾米的分析路子,爱情和事业这两个变量,最少可以有四种不同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