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7节(第2/4页)



  在老三的年代,“从一而终”似乎已经上升到恋爱关系上去了,不光是结婚只能有一次,恋爱也最好一次搞定,否则就有“作风不好”,“轻浮”之嫌。别的人我不敢说,至少我的父母就是彼此的初恋,艾米的父母也是,可能很多人的父母都是,一生中就谈过这么一次恋爱。我们从《十年忽悠》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描写:

  艾米问妈妈:“爸爸在你之前,有没有——过——女朋友?”

  “谁知道?他说没有,我也不去打听。以前提倡晚婚晚育,青年人太早谈恋爱,就会被认为是不正派的。再说,那时的人,思想也不象现在这样开放,一个人谈几次恋爱,就会被认为品质不好,所以有过女朋友的可能性小一些,即使有过,也不一定有过——性关系。我那时候就从来没想过再谈第二次恋爱,行不行,就是你爸爸了,成败在此一举。”

  “我很羡慕你们那个时候,”艾米说,“多么单纯!不象现在这么复杂,这么——难弄。”

  “单纯有单纯的坏处,复杂有复杂的坏处。那个时代谈恋爱,有很多到后来发现不合适,但迫于社会压力,不敢分手,凑凑合合结婚的也很多。像你们现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分分合合太随便,也——有很多不顺心的地方。爱情有时候就是个运气问题,碰巧就爱错了人,那——就免不了痛苦。”

  《致命的温柔》里提到过的那个路伟,结婚前曾谈过几个女朋友,都没成功,最后他那做厂长的父亲威胁他说:“你谈朋友就谈定,不要这么换来换去,这像什么样子?你叫我在厂子里怎么做人?我告诉你了,要是你再换一个,我就跟你断绝父子关系!”

  于是孝顺儿子路伟就敲定了那一个,其结果是不到两年就分居离婚。

  路伟的父亲说那话的时候,路伟已经二十八九岁了,也就是八十年代中后期了,离老三静秋相爱的日子已经十年左右了,人们仍然这么忌讳谈多次恋爱,那么老三把有过未婚妻看成是“污点”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是个“污点”,照理说老三应该竭力隐藏,不会弄得人尽皆知了。但什么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个“污点”有的时候又可以算个“亮点”,至少可以用作“挡箭牌”,比如用来拒绝长芬的爱情的时候。

  老三“万万没想到会在西村坪认识一个静秋的”,如果想到了,打死他也不会用未婚妻来做挡箭牌。为了静秋,他是连做叛徒的决心都有的,又何惧在别的女人面前做个无情之人?

  但谁又长了“后眼睛”,谁又有先知先觉的功能呢?人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根据当时所能掌握的信息做最符合逻辑的决定。为了不伤害长芬,他向大妈她们亮出了自己有未婚妻这一事实,为了支持自己的这一说法,他还把一张跟未婚妻的合照亮了出来,自己为自己提供了一个“罪证”。

  他的那张“定婚照”肯定是在静秋到来之前就被长芳从玻璃板下拿出来了,因为静秋刚到大妈家,就看过那张玻璃板下的照片,如果那时老三的“定婚照”还在那里,静秋肯定有印象,但静秋对老三的定婚照一点印象都没有,说明她来之前那张“定婚照”就已经不在那里了。

  但老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知道他有一张“定婚照”落在大妈一家手里,迟早会被大妈家的人拿出来给静秋看,作为他有未婚妻的证据,以便把静秋和长林撮拢。于是他采取主动,在那次走山路的时候就把这事拿出来试探静秋,看看她对这事有何反应。

  但他没敢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怕把事情彻底搞糟了。他这个文学青年选择了自己最拿手的方式:讲故事。而他讲故事的手法,采用的是当时很流行的“革命的现实主义与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