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6页)
讲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得太多。她回答时的语气,以及她那此时变得更富有深意的原本变幻不定的表情都似乎说明了这一点。“我曾在米洛斯见过他,很久以前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我的一些朋友也是他的朋友,我去过他家。我不能肯定他是否还认得我,”斯特瑞塞刚认识的人这样说道,“可是见到他我会很高兴。也许,我将……我将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她停了下来,我们的朋友斯特瑞塞则在思忖她讲的那番话,好像他俩谈了许多似的。他俩甚至还因此微微一笑。斯特瑞塞随后说见韦马希先生并不难,这使得那位女士觉得自己提出的要求过多。她似乎并不想掩饰自己的想法。“哦,”她说,“他根本无所谓!”她接着又说她相信斯特瑞塞认识芒斯特夫妇,在利物浦时他曾看到她和一对夫妇一起,那就是芒斯特夫妇。
然而他和芒斯特夫妇的关系并不深,因此在这个话题上没有什么可以多谈的。他俩的谈话就像一张刚铺好的餐桌,她提及的熟人关系不仅没有使餐桌上多一道菜,反而少了一道菜,同时又没有其他什么菜可以上。尽管如此,他俩还是坐在那儿,并没有离桌而去,其结果使他们在并未完成初步的交谈的情况下,就似乎变得熟悉了。他俩在大厅中溜达了一会儿,她告诉他这家旅馆的好处在于有一个花园。此时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奇怪的自相矛盾之中:他避免与船上的人过多地接触,而且尽力想法不使韦马希感到不快,可现在却突然放弃了回避与谨慎。他没有到自己的房间去,却和这位不邀自来的庇护者先去看那花园。十分钟之后,他又答应在盥洗之后,再与她在花园中见面。他想看看这座城市,他俩将一块儿出去逛逛。她似乎完全处于主导地位,对他就像对一位客人那样。她对当地的情况很熟,因此俨然像是女主人。斯特瑞塞同情地瞧了瞧玻璃隔板后的那位姑娘,仿佛她的地位已经被人取而代之。
一刻钟以后他下楼来,他的女主人怀着好感瞧着他。她看到的是一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年纪不过中年(五十五岁),身材瘦削,显得不太结实。他的面容最引人注目之处是那张毫无血色的棕色脸膛、浓重而下垂的典型的美式胡须、未见稀疏但已花白的头发,以及平直而精致的隆起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眼镜。从鼻孔到下巴,顺着髭须的曲线,有一道不同寻常的深而长的刻痕,那是时光之笔留下的痕迹,给这张优雅的脸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细心的观察者会注意到这一切给斯特瑞塞的女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在花园里等着他。她戴着一双非常轻软而富有弹性的手套,看来为这次约会精心地打扮过。他穿越一小块平整的草地,在英国淡淡的阳光中朝她走来,他的衣着不那么讲究,看来在这样的场合,他应以她为表率。这位女士外表质朴而典雅,仪态端庄而大方,这立刻给她的同伴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感到这是一种从未见过也难以分析的风度。他还没有走到她跟前,便在草地上停了下来,佯装在他的外套的口袋中摸一样忘记携带的东西。实际上他这样只是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斯特瑞塞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奇怪感觉,他感到当前的自己与过去的自己完全脱节,而且他的真实的自我感觉只是产生于此时此地。其实这种感觉始于楼上,当他站在那个遮住了窗户,因而使室内变得更暗的穿衣镜面前时。他仔细地打量着自己,很长时间他都没有这样做了。他觉得对自己的样子不满意,随后又自我安慰地想关键在于怎样想法补救。他准备到伦敦去,因此帽子和领带再等一下买也不迟。扑面而来的是他这位见多识广、博采众长的朋友的风度,这种风度难以分析,就像是在一场玩得很漂亮的游戏中朝他掷来的球,而他也同样干净利落地接住了它。就像他俩开始交谈时那样毫无虚饰,毫不转弯抹角,他可以把对她的印象归纳如下:“她显得优雅得多!”如果他没有接着说“比谁显得更优雅”,那是因为他十分清楚为什么要这样比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