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城之夜(第2/10页)



  “请继续说下去。”

  “我想你也一定看出来了,约翰·比姆是一个好人。如果他希望找到自己的儿子,我非常愿意帮助他,不过,有一些事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你一定得保守秘密。”

  我肯定地点点头,“我会的。”

  泰诺这才继续说了下去,“吉米和那些黑帮分子接触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他渴望日后成为一名记者或是作家,他的理想就是去芝加哥为《特布报》社写有关黑社会内幕的新闻报道。所以,他和那些社会渣滓混在一起并不是想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在演戏,他是一名不错的演员,演着危险的戏中戏,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泰诺抬起头来盯着我的眼睛。

  “我明白。”

  “这些事情我从未对别人说过,所以你一定要保守秘密。”说到这里,泰诺把声音压到了最低限度,凑到我的跟前,这才继续说了下去,“吉米一直秘密地为我提供消息,他整天整夜地同科恩帮的那些人在一起鬼混,为他们干一些诸如跑腿、送信这一类的小事情。他经常开着卡车四处走,不带任何枪支或武器,他所做的最出格的事不过是卖一些私酒。他主要是密切观察周围那些黑帮分子的一举一动,通过与他们聊天了解他们的底细,然后再悄悄地把这些消息传递给我。”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变得有几分自豪了,“如果真有什么大的黑社会新闻发生,我们这边的报道几乎和芝加哥的报道同步,因为我有一个像吉米这样出色的内线。”

  我难以置信地问他:“你居然鼓励吉米这么做?”

  泰诺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冷冰冰的,他指缝间的雪茄烟已经熄灭了,可是他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

  他坦率地回答道;“我付给他钱。”

  我冷笑了一下,“哦,我明白了。”

  泰诺的眉头紧锁,“不,你不明白的,你要知道,吉米自己一定要这么做。一开始的时候,我也对他说这么干下去他会有危险的,可是……”他的声音又低了下来,“你知道我是一名记者,在吉米传递过那么多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之后,我就情不自禁……再说,那时候吉米已经快到二十岁了,已经可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了。”

  “那你知不知道他在哪一个地区附近活动呢?究竟他和黑社会帮派中的哪些人交上了‘朋友’呢?”

  泰诺冷笑了一下,“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我从来不和吉米直接碰面,他也从不在我的附近出现,否则那会泄露我们之间的秘密的。”他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些非法酒店的位置。”

  他开始说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酒店名字和一些陌生的地名,我好不容易才插了进去,打断了他的叙述。

  “不,我真的不知道他和帮派中的哪些人接触较多,因为他从来不向我说起这些。据我估计,他不可能和帮派中的头面人物直接打交道,所以去找塔拉里科或是卢内谈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他们很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吉米这个名字。科恩认识吉米,可惜他已经死了。”

  我又问道:“你还知道其他一些情况吗,有关吉米的?”

  泰诺想了想,说:“我知道他曾经去过几次芝加哥,都是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好像都是在夏天。”泰诺用手指敲了敲额头,又继续说了下去,“第一次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当时我很为他担心,他的朋友科恩和芝加哥的帮派分子联系十分密切。你听说过泰德·纽伯利这个名字吗?”

  是的,那是躺在电话亭附近路沟里的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