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三城之行(第5/9页)
我点了点头,“是的,她好极了。”
他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是真的爱她,对吗?”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想是的。该死的!”我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她,先生,希望我这么说您能够理解我的感受。”
“你还是叫我约翰吧。”他的眼里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内特,我之所以这么爱她,是因为她是我的女儿。那么,”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加重了语气,“你是出于什么原因爱玛丽·安的呢?”
我笑着摇摇头,坦白地说:“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的女孩。”
约翰赞同地点点头,“是的。她很有吸引力,不是吗?”
我实话实说:“千真万确,先生……噢,约翰。”
约翰用赞许的口吻说道;“她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貌,同时又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说到这儿,他向我举了举杯子,“要不要再喝一杯咖啡?”
“谢谢。”
他又拿来咖啡壶,为我的杯子注满了咖啡。他的手很灵活,不过我还是将视线转向了其他地方。
约翰看出了我的困窘,解释道:“内特,我的手用起来很灵便的,甚至还可以用它来为病人做脊柱按摩,不过我已经很多年没这样做过了,因为我担心这样一只畸形的手会让病人感到厌恶。当然我戴上手套后,这就好多了。”他停了一下,又继续说道,“帕尔默,他是我的一个老朋友,安排我在大学中任教,后来又让我经营他的一家广播电台。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WOC是美国第二家注册的广播电台,这是一项非常有意思的工作。此外呢,我的几位朋友还不时来找我做免费的按摩护理。我在楼上还有一间标准的工作室呢!”约翰的语气中充满自豪。
我问道:“我曾经听玛丽·安说过,你的手是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的伤。”
约翰盯着面前的咖啡杯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是的。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当时玛丽和吉米都还很小。”
“那么说来,在出事的时候,他们姐弟俩也在场?”
约翰点了点头,“是的,我经常带着他们姐弟两个一起去给病人看病。有一天晚上,一个农夫被倒塌的草料仓砸伤了后背,我赶去给他看病。我的许多病人都住在乡下,其实我本人也是从乡下出来的。我父亲一生最大的憾事就是我没能子承父业,做一名快乐的农夫,不过他的这个愿望由我的几个兄弟完成了,他们始终在田地中劳碌着……”说到这里,他歉意地向我笑了笑,“你看,我把话题扯远了。在出事的那天,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天很黑,路又很窄,而且没有任何灯光……我记得那条路十分泥泞,有很多深浅不同的路沟。一个醉鬼开着车,他又忘记打开了车灯,结果我们两个的车就撞在了一起。我当时的车速也很快……”他摇摇头,“我想快一点儿带着孩子们回家,那其实是我的错,不该那么晚了还带着两个孩子出去……不过,那个时候我的妻子已经去世了,家里根本没人照顾这两个孩子,所以我只能经常带着他们一起……”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咖啡,似乎他还有其他的一些难言之隐。
我说道:“比姆先生,幄,约翰,可能是从事侦探行业的职业病,我对事故一类的事过于好奇了,如果你不想说的话……”
约翰·比姆摇了摇头,“内特,我已经基本讲完了。那两辆车面对面地撞在了一起,结果全都翻进了路旁的深沟里,起了火。我在救孩子们的时候,烧伤了手。在救那个醉鬼的时候,我伤得更重了,可惜,”他叹了一口气,“那个醉鬼在两车相撞的一霎那,头部撞在挡风玻璃上,早已经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