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第3/4页)

当赵祯读到从那桩让他皱眉的丑闻、所发展出的新事态的奏疏时,头个反应,便是揉揉自己的眼睛。

哪怕将那与王氏通奸者的名姓,替换成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的,都比‘陆辞’二字要可信太多。

实在荒谬,王氏怎么可能与小夫子有染!

若非他膝下空虚,小夫子这样品貌高雅的谦谦君子,他简直恨不得招来做驸马了——也不想想究竟是谁吃了大亏?

赵祯忍不住腹诽:怎么那些御史们才因吃了大亏而消停了一阵子,这么快就又不老实了?

对这封内容荒唐至极的弹劾奏章,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弃之不理。

然而御史们好不容易捉到这么个像样的发作由头,哪里愿意善罢甘休:翌日一早,朝中弹劾陆辞的奏疏简直多如雪片,一些个早想找机会打击陆辞的朝官更是出列响应,为冲锋陷阵的御史们撑腰。

其中最上蹿下跳,表现得最为积极的,当然是自认遭陆辞谗言陷害的郑戩了。

郑戩对陆辞充满仇恨,逢此良机,当然要大肆发挥。

官家明摆着极其信重陆辞,对这一分明颇具可信度的供词,居然毫无派人推鞫的意向,而是不假思索地选择袒护。

新仇加旧恨,郑戩直接发难官家,以此为由头,光明正大地把‘偏听偏信’‘有失公允’的官家也骂了个狗血淋头。

在博得一‘直言进谏’的好名声后,他再接再厉,先是扯出私自出兵的王韶,再是扯出本只奉旨守保安、却长期带兵游走在周边的狄青等人,一概扣上‘群小’、为陆辞‘朋党’的恶名,接着进行实中有虚、虚中有实的诬蔑,最后更是凿凿道若不将其与其朋党调离该路,必将遗祸无穷。

作者有话要说:郑戩戏份彻底完结后再列史上水洛城的前因后果。

这里的注释先列史上的这场通奸案原貌:

《宋刑统》“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通奸的男女会被判一年半的徒刑,如果女方有丈夫,则徒二年),浸猪笼那些只是民间地方的私刑,并非国家正刑。

还有一种是“监临奸”:意为政府官员与管辖范围内的女子发生通奸行为,处罚更加严厉,如果是良家女,加罪一等“若奸无夫妇女,徒二年;有夫妇女,徒二年半”。

在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 (这里被我提前50多年化用了),判登闻检院王珫与其子王仲甫被告发与大理评事王士端之妻王氏通奸,之后被查属实。宋神宗起初赦免了对他的处罚,但王仲甫行为丝毫没有收敛,引起御史的愤怒,于是在御史的坚持弹劾下,最后神宗还是将他除名罢官了。

在这件事情之后,有涉案人称,宰相王珪的儿子王仲端也与王氏有奸。这事十分复杂,化简为繁地解释一下:主审王珫一案的大理寺丞王援的上司是大理少卿朱明之;朱明之跟翰林学士王安礼是亲家,并且知道王安礼跟宰相王珪有嫌隙,于是借此机会发挥,暗示部下王援将此事坐实。

朱明之非常心机:他先是暗示王援,让王援捏造、收集了一些关于王仲端涉案的证词,朱明之自己也跟皇帝打报告;退朝后,朱明之还故意同妻子(王安礼的侄女)捏造道‘皇帝听闻此事后非常生气,要求深究进行严惩’,让妻子立马告诉堂兄(即王安礼之子王枋),王枋将此事传给了练亨甫。练亨甫此人正等着吏部安排工作,盼望知谏院的舒亶引荐,立马将这事传播于对方知晓来获得人情,而舒亶也如朱明之所愿,对此发起弹劾。

王仲端得知此事后,立马上书自诉,要求对查个水落石出,换他清白,于是宋神宗诏大理寺继续查此案,并且派去内侍冯宗道监劾。

在这期间,朱明之的另外一个姻亲蔡京还向其通风报信,道宰相王珪已然起疑,让他们且须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