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第3/3页)
他当然不愿在宴中添这么一位扫兴的存在,当场就婉言拒绝了。
他拒绝时虽说地客气,但兴冲冲上去主动询问的李定,如何会不觉颜面扫地,自取其辱?
他面上虽装得大度,好似不以为意,心里却满是怨恨,更下定决心,死死盯住了毫无察觉的苏舜钦一干人。
昨日还在馆中时,他亲眼看见苏舜钦等人命小吏将库房里的旧纸清点称重,捆着一道送出馆门,卖给了事前约好的小贩,又听到兴致勃勃地商量着席间要请几名官妓来陪坐助兴,才不动声色地离去了。
为免万一,他夜里又派家丁去打探了聚会的情况,确定苏舜钦等人当真往樊楼去,甚至还添了来寻柳七的朝中大员陆辞时,更觉兴奋。
若只是馆职中人吃喝玩乐,的确称得上人品微瑕,却不见得能掀起多大风浪。
——可要是陆辞这一堂堂节度使、应为官品楷模的御史大夫也掺和其中,那份量可就截然不同了。
只要能将这一大员拉下马的话,要致苏舜钦等人仕途于死地,又有何难?
李定按下满心激荡,又探听得一些聚饮的详情,却一直按而不发。
待宴毕,各人归家后,他才将耳闻来的宴中情形加油添醋,四处散布:道馆阁中本该清贵的官员们,却因听从朝中陆姓大员的唆使,私自盗用进奏院中的旧纸卖钱不说,还拿那笔公款公然去喝花酒,还与私自召来妓陪坐、与其同乐……
没过多久,这些有鼻子有眼的传闻,就顺利传入了一直留意着陆辞处动静的御史中丞韩绛耳中。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史上这事的原貌为进奏院案:
在庆历四年(1044)的秋季赛神会,按照宋人惯例,各个馆院都会准备酒宴,于是苏舜钦也将进奏院的旧报纸给卖了,换了几贯钱,邀请了进奏院的同僚和几位有交情的好友,到酒楼喝酒联欢,还叫了几名官妓歌舞弹奏,陪饮助兴。
当时的进奏院是负责刊印中央政府的朝报,然后分发给各地政府的。一年积累下来,往往有很多废报纸。卖废报纸赚不了多少钱,不够喝酒的花费,于是这场酒席其实是个人凑份子,‘众筹’出来的。
恰好有个叫李定的官员,得知此事后,也跑来表示想参加这一场聚会。然而苏舜钦一直瞧他不上,拒绝了。李定便怀恨在心,四处托人打听聚饮的详情,然后加油添醋,四处散布,让流言传到了御史中丞王拱辰处。
很快,王拱辰就上书弹劾苏舜钦卖公家旧纸所得公款召妓、开席会宾客的罪名。开封府调查清楚后,发现确有其事:苏舜钦等人,身为进奏院的长官,却盗用旧纸钱喝花酒,是为监主自盗;王洙等人‘与妓杂坐’(私自召官妓是被法律禁止的,只能作为官宴,且不能私侍枕席);周延隽和周延让等人则因服丧未除就参与‘妓乐’;王益柔则做了《傲歌》,谤讪周孔(里头一句 ‘周公孔子驱为奴’)。
于是在一群人的推波助澜下,‘监主自盗’的苏舜钦等人被削职为民;王洙被去除侍讲、检讨二职,徒知濠州;周延让监宿州税;周延隽降为秘书丞……所有参加宴席的人,都遭到了斥逐。
——
对此,我的看法是虽说卖旧物供聚会饮酒一事,似成惯例,但真要追究起来,违法的确就是违法,监守自盗的性质也颇为恶劣。因此就算令人同情,也难以说王拱辰等人攻击他们的事出无由。
另外有趣的一点是,在此发了大力的王拱辰还是苏舜钦的举主,也是最先举荐苏舜钦充当馆职的人,这次严厉弹奏,其实并无私人恩怨,而纯粹是‘喷子’履行职守,不讲半点私情而已。
(《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作者吴钩,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p12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