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第3/4页)

若这位新通判是个强硬固执,思路保守的,当真有意与他争权、从而故意处处为难的话,他虽能见招拆招,但难免束手束脚。

陆辞还沉吟着要怎么同通判打交道最为妥当,门忽就被叩响了。

说曹操曹操到。

来叩门的,多半就是新通判。

陆辞心念微动,将笔一搁,平静道:“请进。”

随着门被轻松推开,进来一位身着青色官袍的郎君。

他眉清目朗,年岁顶多刚过而立之年,唇角似笑非笑地微微翘着,眉梢上挑,乌眸中满溢着盎然兴致。

对毫无反应的陆辞,他将手中折扇‘啪’一声合起,走近陆辞跟前,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陆辞的眼睛,一边故意以不甚客气的口吻道:“陆知州可真是好大的架子,连通判前来述职,也不带露个面的?”

陆辞终于回过神来,对这般‘挑衅’,仅是莞尔道:“若只是通判前来述职,头日的确是不必向我报备的。待明日正经来官厅处理事务,再打照面也不迟。”

“不过,”陆辞慢悠悠地做了补充:“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若来的是我多年不见的亲友,那自得另当别论。”

听得让自己心里欢喜的话后,青衣官员再绷不住表情,哈哈大笑道:“方才能瞧见你百年难得一见的错愕神色,也不枉费我日夜兼程,要赶在你知晓前到此的苦心了!”

这位秦州的新通判,不是别人,正是自金榜题名后就被派往遥远的夷陵任职,之后因道路过于崎岖,偶尔才有寥寥书信来往的滕宗谅!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军士训练:

宋朝军队的军事训练,主要是教习使用武器进行格斗和演练阵法。北宋前期实行的“更戍法”,也含有使军士“均劳逸,知艰难,识战斗,习山川”的用意。南宋中、后期,随着火药兵器的逐渐推广,教习火器的使用和阵法也必然成为军事训练的内容之一。

禁兵日常训练的基本方法是以鼓声为节,“骑兵四习,步兵五习,以教坐作进退非施于两军相当者然”。从宋初开始,内外各军都用此法训练。这种训练方式局限于队列训练,虽然可以培养将士的组织纪律性,但不符合实战的要求。康定元年(1040),仁宗亲临便殿(延和殿)检阅各军练习战阵。有人“上封事”提出,各军只是教练“坐作进退”,虽然形式上“整肃可观”,但“临敌难用”,建议今后派遣官员检阅阵法后,命令“解镫以弓弩射”。每营设置三种弓,从一石到八斗;四种弩,从二石八斗到二石五斗,依次阅习。

宋朝的武器以弓、弩为主。考核将士的军训水平,主要是看挽弓、弩的斗力大小和射箭的准确性。所以,“上封者”提议命将士加强弓、弩的阅习。仁宗时编成的《武经总要》一书,也规定:“凡军中教射,先教射亲,次教射远。”[注释]庆历二年(1042),各军士兵在军训时,以弓、弩射击的亲疏作为赏罚,中“的”(靶心)者免除当月的各种差使,并且登记在册;如军校名额有缺,即依名册递补中“的”最多者。借此鼓励兵士练习弓弩。枢密直学士杨偕还建议,训练骑兵只射九斗到七斗三种弓,画“的”成五道“晕”,射击者离开靶二十步,“引满即发”,射中者,看“晕”数赏给铜钱。骑兵佩带劈阵刀,训习时用木桿替代。仁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庆历四年,仁宗下诏命骑兵带甲射击而不能出箭者,取消其坐骑而改授给本营武艺优等的士兵。

2.军俸:没找到神宗之前的薪水水平,就拿查得到的充数。

厢军士兵的军俸,从神宗熙宁四年(1071)起,规定河北崇胜、河东雄猛、陕西保宁、京东奉化、京西壮武、淮南宁淮,各给酱菜钱一百文,月粮二石,春衣绢二匹、布半匹,冬衣绢二匹、绸半匹、钱一千文、绵十二两。两浙崇节、江东西效勇、荆南北宣节、福建保节、广东西清化,除不给酱菜钱外,其他皆同上述六路。(《两宋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