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第3/3页)
因不知这事是否能成,陆辞在熬夜写好推荐的文书,次日交予吏部后,就将此事安静搁在心里,并未与任何人声张。
如若成了,他不想对友人邀功。
如若不成,他更不想叫友人们空欢喜一场,也许还落个白欠他人情的心理负担。
更何况在陆辞想来,三人里要是有人能中的话,那也是他们自己的本事,才可在重重考试中突围而出。
自己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小小契机,并不值得夸耀。
熬夜的下场便是,还未躺上半个时辰,就得起身去早朝,一边听着寇准一人潇洒发挥,一边昏昏欲睡。
好不容易散了朝,就得去东宫讲经了。
赵祯见到陆辞时,就稀奇地在他眼底下发现了从未见过的青黑,以及破天荒地在讲经时以袖颜面,打了两个小小哈欠……
陆辞不禁满怀歉意,懊恼之余,认真地向太子致歉,并不因他年纪小就随意糊弄过去,也不觉身为讲经的半师就可理所当然。
一直默默观察的赵祯当然不觉丝毫不悦,反而笑眯眯的,感到高兴极了。
他打心底地一直认为,自己这位小先生,外人眼中才高八斗的陆三元,是几乎无所不能的。
现竟会跟他一样上课时打瞌睡,有些小毛病了,倒像是玉雕的人儿活了过来似的,生动有趣了起来。
“无妨,”赵祯笑着摆摆手,又终归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小声问道:“若真要作为赔罪,陆谕德不妨告诉我,你所推荐的那几人,究竟是哪几位大才?”
大才?
陆辞莞尔一笑。
——未来也许是,现在却不过是酒鬼,小正经和大流氓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荐举:
官员磨勘迁官或担任差遣,一般都要举主推荐,并充当保证人。荐举的对象主要是中、下级文武官员,称“被举官”;荐举人称“举主”。真宗天禧元年(1017),开始限制荐举人数:两省五品以上官员,每人每年荐举京朝官五员,升朝官荐举三员。仁宗初,规定通判以上官员可荐举他人,被举人须现任的属官,且举主中还应有两员“职司”,由本部按察官或本路监司、帅司的长官充当。
2.馆职:
宋代前期,授予馆职要经过考试。就是进士及第、高中状元,也必须担任一段时间官职后,才能应试入馆;至于一般官员,须经大臣推荐后才准考试。应试科目,元丰以前“试诗赋各一”,神宗即位后曾下诏:“自今馆职试论一道,策一道。”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十二月,王钦若、陈彭年等抄校崇文院书籍,朝廷为补充馆阁人员,命吏部从京官和地方官有才学的人中选送,然后先初试挑选,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合格后才能担任馆阁低级官员。授予馆职后,还要接受考核,成绩优秀者才得以升迁。但真正担任要职的究属少数,多数另行派往地方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