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第4/4页)

凭“走马头子”可以调用驿站与递铺的官马;凭“驿券”则可在各地驿站免费食宿。

根据制度,官员若“差出勾当公事”,即因公出差,比如被委派到外地鞫治狱案、抚恤灾民、巡视地方,或者入朝奏事等,可以向枢密院、户部或地方的转运司申请一份“走马头子”和一份“驿券”

但宋朝政府对递铺官马与驿站食宿的管理甚严,只有紧急公务或急程赴任,才可以动用乘驿,如宋真宗时的一项立法规定:“今后除急程赴任及勾当紧切公事,即得乞乘马,余不得更乞支借。如违犯并勘罪严断。”

如果只是走马上任这种小事,是不可能得到动用官马的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