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3/3页)
至于试纸,家状那些,陆辞早已备下,倒不用再麻烦。
之前应承下给陆辞找个保头的李夫子,也是雷厉风行,在离朱说同陆辞约好的归期还有三日时,就找好了人。
真要说的话,他倒不是认识那人,只因同其父曾为同年应举之士,颇有几分交情,对其为人也有几分欣赏。
巧的是,对方因被任命做了考官,其子自然不能在籍贯所在的河南洛阳应举,而是由转运司送往别处参加别头试。
更巧的是,被送去的不是别处,正是密州。
对方也正愁爱子远行,无法照顾之事,李夫子一主动开口,两人一拍即合,就定下这事了。
一切顺利,李夫子心情颇好,立马将陆辞召来,一番谆谆叮嘱后,假作忽然想起地建议道:“你虽离及冠之岁还远,但既然将要应举了,也不必太过死板遵循,为便于交际称呼,都宜有个表字才是。”
陆辞闻弦音而知雅意,从善如流道:“先生所言在理,如蒙不弃,还请赐字。”
成功抢先一步的李夫子,心满意足地捋了捋稀疏的长须,将早已琢磨好的二字脱口道:“听之不闻名曰‘希’,闻之不释名曰‘文’,我赠你表字希文,你以为如何?”
“……”
陆辞的微笑僵在了嘴角。
这,恐怕。
不太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别头试:应举人有亲戚在本州岛仁官,或者担任发解官,都由转运司选官另行考试。解额另立,不占用州军解额。不过这个规定是确定于宋仁宗1044年的,这会儿还没明文确定,但的确有这类行为啦。
2.公卷制度的弊病如文中所说,并且于1041年被废除,其中范仲淹居功至伟。
柳开那位弄了无数公卷的牛人,被沈括后来吐槽了……
3.陆辞列举的那些行径都会导致应举资格被永久取消。
4.双下驼峰角子,小吃,出自《假装生活在宋朝》
5.封弥:即糊名制度,开始于1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