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3页)
佛门本该是至清净之地,最不该碍人读书,专程搬到山洞里头,不是多此一举,自找辛苦么?
朱说在他看来,亦不可能是什么吹毛求疵、难以相处之人。
连朱说都忍不下去,宁可费事搬出独住,定是闹得动静不小了。
陆辞虽在眨眼间就把事实猜得八九不离十,但朱说既是不注重外物的安于现状,他作为外人,当然也不必不识趣地去揭穿,只调侃道:“既然粥已遭了那硕鼠搅浑,朱弟又亲自出马,对鼠犯实施了缉捕,接下来不妨由我权鞫司之职,对鼠犯进行审讯罢。”
“如此甚好,”朱说莞尔,再没了拘束感,从善如流地附和道:“尉司,推司具在,唯缺法司与鼠犯了。”
陆辞朗声一笑:“既然如此,唯有改日了。现天色已晚,不妨明日再叙,现容愚兄先告辞吧——”话未说完,他便敏感地嗅到一股淡淡的糊味,再作留意,就发觉是那山洞处飘来的了。
他不禁一顿,尾音微妙地上扬:“慢着,你方才好似说过,之前正在煮粥,出来前火熄了么?”
朱说一愣。
他面上神色空白了一刹,旋即迅速反应过来,连话也赶不及说了,转身拔腿就跑。
陆辞自然而然地跟了过去。
一看果然,那口先是被两只硕鼠跳进来糟蹋了米粥的倒霉小锅,锅底已是烧糊的漆黑一片。
“……”
少年独居,果然是灾难居多。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终于开出来了,实在让大家久等了,不好意思。
主要是宋朝比我想象的要难太多了,我当初为什么脑子进SHI要选这么难的背景,而不是随便架空了事啊(绝望)
以下略作注释: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p.s陆辞并不知道朱说就是范仲淹)
*范仲淹于长白山求学时受小和尚排挤,独居寺南山洞,煮粥时两老鼠跳进去,他追捕老鼠时发现了藏匿的黄金,他随手埋好,不动分文。多年后醴泉寺失火,方才告知主持,让人取出黄金对寺庙进行修缮。
*宋代负责抓捕的叫尉司,负责审判的是推司,负责判决的叫法司(也叫谳司)。权力不重合。
*按照北宋富弼的说法:“负担之夫,微乎微者也,日求升合之粟,以活妻儿,尚日那一二钱,令厥子入学,谓之学课。亦欲奖励厥子读书识字,有所进益。”可知州县小学的学费约为每日一二文钱,以宋代底层人每天一百文的收入水平看,学费极便宜
*国家还给学生提供住宿并发给伙食补贴,如北宋元丰年间,太学的外舍生每月可领850文,内舍生与上舍生每月可领1100文。州县学校也有伙食补贴,如政和年间的一条教育法令说:“诸小学八岁以上听入。……即年十五者与上等课试,年未及而愿与者听,食料各减县学之半;愿与额外入学者听,不给食。”意思是说,儿童八岁入学,由政府提供伙食费;十五岁以上或未满八岁的,伙食费减半;额外入学的,不给伙食费。政府发给的伙食可能是比较丰厚的,因为有的学生还能够“储其资以归养”,将一部分补贴节省下来,用于赡养母亲。(摘自《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虽然这条法令是宋徽宗时候的,但没说是宋徽宗时候立的,我就当宋真宗和宋仁宗时期也有了。
*政府提供廉租房,有的是受的罪人的宅邸,有的是官府自己建的。租金比市面上的房租要低很多,遇天灾人祸还可以拖欠啊免上好些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