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鹿死谁手(第3/5页)
巴克并不喜欢这活儿,但是它勤勤恳恳地工作,如戴夫和索尔莱克斯那样,充满着对工作的骄傲,而且不管它的伙伴是否为这样的劳作感到骄傲,它确保它们能尽自己的本分。这种生活过得像机器似的有规律,但单调乏味。日复一日,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区别。每天早晨,在同一个时候,厨师起身,点火,于是大家吃早饭。然后,拔营的拔营,套狗的套狗,它们在黑暗散尽、黎明到来前一小时左右的时候,就已经上路了。晚上便是扎营。于是,搭帐篷的搭帐篷,砍柴火的砍柴火,有的劈松树枝搭床,有的给厨子打水或找冰。同时,他们给狗吃了饭。对于狗儿们来说,这是一天里最愉快的时候,吃过鱼后,它们可以四处闲逛,与其他的狗伙伴呆在一起,它们总共有五十多只狗。他们中不乏凶猛的斗士,但是,与其中最凶猛的进行了三场较量后,巴克被推到领袖的地位,因此,当它竖起毛发,露出牙齿的时候,这些凶猛的狗都躲它远远的。
也许,它最喜欢的事莫过于躺在火的附近,后腿缩在身子底下,前腿向前伸出,仰着头,眼睛忧郁地朝着火苗眨巴。有时,它想起了在阳光灿烂的圣克拉拉峡谷的法官米勒家的大房子,想起了那个水泥游泳池,想起了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想起了日本哈巴狗嘟嘟;但是更多的时候里,它会想起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想起卷毛,想起与丝毛犬的恶战,想到它所吃过的或者想吃的好东西。它并不是患了思乡病。那个阳光之乡已非常模糊、遥远,而且这样的回忆对它没有什么影响力。而对它有着强大的影响力的是遗传所赋予它的各种各样的记忆,这些记忆使它对前所未见的事物产生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然而,远古、甚至是近来消失的这种本能(本能就是记忆,对祖先的记忆变成了习惯,也就成了本能),现在却迅速出现在它的身上,再一次复活了。
有时,它蹲在那里,蒙地眨着眼睛,看着火焰,好像这堆火就是另一堆火,似乎当它蹲在那另一堆火旁边的时候,它从眼前这个混血儿厨子身上看到另一个不同的人。这个不同的人腿短臂长,肌肉不只是圆圆地隆起,而是结实坚硬。这人的头发长而蓬乱,眼睛以上的头部向后倾斜。它发出奇怪的声音,看上去很害怕黑暗,它连续不断地朝黑暗处窥视,它垂至膝与脚之间的手紧紧抓住一根棍子,一块大石头固定在棍子的一头。它几乎赤身裸体,一块破破烂烂的而且烧焦的毛皮披在它的背上,在它的身体上长着很多的毛发。在有的地方,如胸部和肩头、手臂与大腿的外侧,几乎是长满了浓密的软毛。它不是笔直地站立在那儿,臀部向上的身躯往前倾斜,膝盖弯曲。它的身体特别轻盈,或者说很富有弹性,几乎像猫一样,它机敏警觉,似乎始终生活在对已知与未知事物的恐惧之中。
有的时候,这个毛茸茸的人蹲坐在篝火旁,头放在双腿中间睡觉。有的时候,它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抱着头,似乎想用毛茸茸的手臂挡风避雨。在周围一片漆黑中,巴克透过眼前的火堆能看到许多发着微光的余火,两个在一起,始终是两个一起,于是它知道,那是大的觅食野兽的眼睛。并且,它能听到它们经过树木间时身体发出的折压声,以及它们在夜间弄出的嘈杂声。它迷迷糊糊地蹲在育空河岸附近,眼睛懒洋洋地眨巴眨巴地看着火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与景象使得它背上的毛发竖立,甚至它肩上及脖子上的毛发也都竖了起来,它吓得低声呜咽起来,并发出轻轻的哀嗥,这时,混血儿厨子朝它喊起来:“嘿,巴克,醒醒!”这时,另一个世界便会消失,眼前的现实世界便会进入它的眼帘,于是它打着哈欠,伸展着四肢起身,好像是睡了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