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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号,六楼。”

我大感惊愕,一时间竟然没有作答。

“他在房间里吗?”

侍者看了看账房里的一块木板。

“他没在这里留钥匙。你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感觉还是多问一下好。

“太太也住这里吗?”

“只有先生一个人。”

侍者满腹狐疑地打量我,看着我走上楼梯。楼梯黑魆魆的,空气不好,到处一股难闻的霉味。上到三楼时,一个女人打开门,身穿睡衣,头发乱蓬蓬的,一声不吭地目送我过去。终于,我爬到了六楼,敲响了三十二号的门。里面响了一声,门打开了一部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站在我跟前,一言不发。他显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尽量做出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吧。我很荣幸和你在六月里一起吃过晚餐。”

“快进来,”他高兴地说,“见到你很开心。坐吧。”

我进去了。这是一间很逼仄的房间,塞满了家具,法国人称这种家具款式为路易·菲利普。大木床上有一条鼓鼓囊囊的红色鸭绒被,一个大立柜,一张圆桌,一个小小的洗脸架,两把软座椅子,包了红色平纹布。什么东西都脏兮兮、破破烂烂的。麦克安德鲁上校信心十足地描述的那种穷奢极欲的享受,一点也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德把乱堆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让我坐下。

“我能为你效劳什么呢?”他问道。

在这样窄小的屋子里,他显得比我印象中的块头更大。他穿了一件诺福克旧夹克,好多天没有刮胡子了。我上次看见他时,他拾掇得干净整洁,但是看上去不大自在。现在,尽管样子既不整洁又不利落,但是他看上去完全一副居家随意的样子。我不知道他听了我早有腹稿的话,会有什么反应。

“我受你妻子之托,来看看你。”

“我正要在晚餐前到外面喝一杯。你就跟我一起去吧。你喜欢苦艾酒吗?”

“我能喝一点。”

“那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圆顶礼帽,帽子看样子也急待洗刷一下了。

“我们可以一起用餐。你欠我一顿饭,你知道吧。”

“当然。就你一个人吗?”

我暗自庆幸把这个最重要的问题非常自然地说出来了。

“哦,是的。实际上,我三天来都没有和人说过话了。我的法语实在是太差劲了。”

我先他一步走下楼梯之际,不禁纳闷那个茶庄的小女子出了什么状况。是他们吵架了,还是他迷恋女色的劲儿过去了?看这样子,他似乎是不可能有步骤地准备一年,孤注一掷地离家出走的。我们走上克利希大道,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一张大桌子边坐了下来。

30① 本书楷体部分原文为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