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7页)

尽管卡萝尔热情奔放,惹人怜爱,一直是人们“迷恋”的对象,可认识她的人还是不敢跟她接近。无论唱赞美诗也好,或者编排什么鬼花招也好,就数她最热心,但她那副神气却显得有点儿目空一切,并且十分挑剔。她也许会轻信别人,天生是一个崇拜英雄的人,可她喜欢提问题,追根究底,总是没完没了。不管她将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她永远都不会是悠闲自在的。

她广泛的兴趣反而害苦了她。最初她巴不得自己能有一副令人惊奇的好嗓子,继而又希望有演奏钢琴的才能,末了则渴望有演戏、写作和领导社团的组织能力。尽管每次她都失望了,但她照例会重新振奋起来,去参加立志于传教事业的学生志愿队,给剧社画画布景,或者替学院学报拉广告,四处奔忙。

那个星期天下午她在小教堂的演出,可以说是登峰造极。在苍茫暮色中,她的小提琴和着大风琴的旋律,奏出悦耳的乐曲。在烛光的辉映下,隐约可见她穿着一身笔挺的金色礼服,正弯着手臂,来回拉动琴弓,嘴唇紧闭着,显得非常严肃。此时此刻,在座的每一个男人都爱上了宗教,爱上了卡萝尔。

在大学最后一年,她就迫不及待地对自己所有的实验和局部的成功做了认真总结,以便决定自己未来的事业。每天,在图书馆的台阶上,或者在学院主楼走廊里,女学生们都在议论着“毕业后叫咱们去干什么呢”这个话题。有些女学生明知道自己快要结婚,偏偏还要装腔作势,好像对一些重要的职位正在考虑似的;有些女学生虽然知道自己不得不马上就业,却在暗示:她们有不少神话般的求婚者。至于卡萝尔,她是一个孤儿,她唯一的亲人是一个喜爱甜言蜜语的姐姐,已嫁给了圣保罗的一个眼镜商人。父亲的遗产,十之八九都被卡萝尔花掉了。目前她并没有在谈恋爱——就是说,她不是常常谈恋爱的,偶尔谈谈,时间也不长。她得独自谋生。

可是,怎么谋生?怎么去征服世界?——几乎完全是为了世界本身的利益——她一点儿都不知道。凡是没有订过婚的女学生,绝大多数都打算去当教师。她们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忧无虑的年轻小姐,她们承认,只要有机会,一结婚就离开那些“令人厌恶的教室和邋里邋遢的孩子”,另一类便是勤奋学习的姑娘——其中有些人前额鼓出、眼球凸起——她们在班级祷告会上,曾经祈求过上帝“引导她们沿着造福人类的大道一步一步地前进”。卡萝尔对这两类人都不感兴趣。

前一种人似乎态度“不诚恳”(在这个阶段,上述三个字是卡萝尔最爱用的词儿)。至于那些真心诚意的少女,一味笃信拉丁语法的价值,依她的看法,说不定有利也有弊呢。

临到毕业这一年,卡萝尔曾经先后做出过种种不同的抉择:攻读法律,写电影剧本,干护士职业,要不干脆嫁给一位身份不明的英雄人物。

后来,她对社会学发生了浓厚兴趣。

社会学教师是新来的。他已经结过婚,属于不宜接近的人物。但他来自波士顿,曾经在纽约的大学区跟诗人、社会学家、犹太人以及百万富翁中的社会活动家生活在一起,而且,他还有一个漂亮白皙的、有劲的脖子。他带领一班嘻嘻哈哈的学生,到明尼阿波利斯和圣保罗去参观监狱、慈善机构和职业介绍所。卡萝尔慢腾腾地跟在队伍的末尾,看到别人表现出很不得体的好奇心,瞪大眼睛望着那些穷人,就像在动物园观看猴子一般,她不由得感到义愤填膺。这时她俨然以救星自居,把手按住自己的嘴,用食指和拇指使劲地掐自己的下唇,紧蹙眉头,颇有孤芳自赏的样子。

有一个同班同学,名叫斯图尔特·斯奈德。他是个身材高大,很能干的小伙子,身上穿着一件灰色法兰绒衬衫,系着一个褪色的黑蝴蝶结领结,头上戴着一顶绿紫相间的学生帽,和她一起落在众人后面,踩着南圣保罗的牲畜围栏附近的脏物。他正跟她嘟嘟囔囔地说:“这些蠢货——大学生,可叫我讨厌透了。他们真不知道天高地厚。嘿,他们应该去农场干活,就像我那样。那些工人准会给他们颜色看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