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第4/4页)
正是由于霍桑继承、借鉴和发展了前辈的文学理论,熟练地运用上述种种文学创作技巧(还不是《红字》运用的全部技巧),同时,作者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逐渐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美观和创作风格,这使《红字》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尽管经济收入微不足道。《红字》自1850年问世以来,一直受到权威评论家们的一致好评,他们盛赞它是霍桑的“代表作”,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更有人称它为“清教徒的《浮士德》[4]”。同时,它还赢得了美国读书界的热烈反响。《红字》是公认的第一部从美国本身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并带有这种条件下形成的特殊思想文化烙印,散发着浓郁的美国乡土气息的小说杰作,也是第一部跨出国界、赢得世界声誉的美国文学名著。一百多年来,《红字》始终受到世界各国文学爱好者的广泛喜爱,已成为深受广大读者欢迎的世界文学名著。
黄水乞
于厦门大学
199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