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2/4页)

特克拉小姐已去英国作客,操持家务就得偏劳妹妹安娜,她再抽不出时间经常到野外去散步。那位脸小鼻塌、金发束成长辫子的凯西莉小姐,近来也常闭门独处,似乎不大愿意同别人交往。赫德威格小姐走了,经常陪他们一同外出散步的那个美国人维克斯,现在也到德国南部旅行去了,丢下菲利普一个人,怪冷清的。海沃德有心要同他结交,可菲利普却有这么个不幸的特点:由于生性羞怯,或者说,由于在他身上出现某种返祖遗传--承继了穴居人的习性,他在同别人乍打交道时,总是心生嫌恶。一直要等到以后熟捻了,才会消除初次见面时别人给自己留下的坏印象。鉴于这点,外人很难同他接近。对于海沃德的友好表示,菲利普虚与应付,感到羞赧难当。一天,海。德邀菲利普同去散步,菲利普不得已同。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句体面的托辞来。他照例是那么一句告罪的话,同时对自己禁不住要脸红这一点很是恼怒,于是故意张扬一笑,想借此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我恐怕走不快呀。"

"我的老天,我又不是要打赌看谁走得快。我就是喜欢随便溜达溜达。您不记得佩特在《马里乌斯》的一章里曾经讲过,悠然漫步乃是最理想的交谈助兴剂?"

菲利普颇能领略他人讲话的妙处。虽然他自己也常常想说些语惊四座的妙语,但往往等到说话的机会已经错过了,才想起句把来;海沃德却谈锋甚健。换个比菲利普稍微老练些的人,也许会觉得海沃德就是喜欢别人听他自己高谈阔论。他那目空一切的傲态,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对于许多被自己视为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此人竟敢表示轻侮之意,单凭这一点,就不能不叫人佩服,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海沃德针砭世人对体育的盲目崇拜,把热心各种体育活动的人一概斥之为"奖品迷";其实菲利普不明白,海沃德毕竟脱不了此窠臼,在身心的陶冶方面,他也总得迷恋些别的什么。

他们信步逛到古堡那儿,在古堡前那座俯瞰着海德堡全城的平台上坐定。小城傍依在风光宜人的内卡河畔,显示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恬淡气氛。千家万户的烟囱里,腾起袅袅青烟,弥漫在古城上空,化成一片淡蓝的雾霭;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错落有致,赋予小城一种赏心悦目的中世纪风味。整个古城自有一种沁人肺腑的亲切暖意。海沃德谈到了《理查·弗浮莱尔》和《包法利夫人》,谈到了魏尔伦、但丁和马修·阿诺德。那时候,菲茨杰拉德翻译的莪默·伽亚谟的诗集,只为少数上帝的特选子民所知晓,而海沃德却能将诗集逐字逐句地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诗篇,自己写的,或是别人写的,都以一种平直的歌调加以吟诵。等到他们回到家里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态度,已从敷衍猜疑一转而为热情崇拜。

他们每天下午总要一起出外走一遭。菲利普没多久就了解到海沃德的身世点滴。他是位乡村法官的儿子,不久前法官去世,他继承到一笔岁人三百镑的遗产。海沃德在查特豪斯公学的学业成绩优异出众,他进剑桥大学时,甚至连特林尼特学院院长也破格亲自出迎,对他决定进该学院深造表示满意。海沃德厉兵袜马,准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同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周旋交往,热情研读勃朗宁的诗作,对了尼生的作品嗤之以鼻。雪莱同海略特的那段啼笑姻缘的细节,他洞晓无遗;他对艺术史也有所涉猎(在他房间的墙壁上,挂有G·F·华茨、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等画家杰作的复制品)。他自己也写了一些格调悲凉,却不乏特色的诗篇。朋友间相互议论,说他资质聪颖,才气横溢;海沃德很乐意听他们预言自己将来如何一鸣惊人,蜚声文坛。没多久,他自然而然地成了义学艺术方面的权威。纽曼的《自辩书》对他颇有影响;罗马天主教生动别致的教义,和他敏锐的美感一拍即合,他只是伯父亲(他父亲是个思想褊狭、心直口快的愣汉,平生喜读麦考利的作品)大发雷霆才没有"幡然改宗",皈依天主教。当海沃德在毕业考试中只取得个及格成绩时,朋友们都惊愕不止;而他自己却耸耸肩,巧妙地暗示说,他可不愿充当主考人手里的玩偶。他让人感到优异的考试成绩总不免沾有几分市井之气。他用豁达调侃的口吻描述了一次口试的经过:某个围了只讨厌透顶的领圈的角色,提问他逻辑学上的问题;口试冗长乏味到了极点,突然,他注意到主考人穿着一双宽紧靴,这情况怪诞而可笑,他思想开起小差来,想到了金斯学院哥特式教堂的粗犷之美。话得说回来,他也确实在剑桥度过一段美好时光:在那儿,他宴请过亲朋好友,餐席之丰美,还未见过能与之比肩的;他在自己的书室里与同窗纵论天下事,其言谈之高雅,往往令人永志难忘。说着,他随口给菲利普引述了一句精辟的警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