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2/5页)
“你是判官,可为什么还是活人?”
我开口问道,现在两位阎王不在,我自然不用继续装出迁就的样子。
“你听说过,活寄吗?”
阿木尔坐回了原位,说话之时眼睛里有邪恶的目光闪烁。
“活寄?”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很陌生,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可不是什么好的意思。
“那我就给你解释解释。你应该知道的吧,厉鬼来到人间之后有两种存在的方式,第一种是躲避太阳和正气,也就是如同流浪的老鼠一般到处躲藏,只有夜晚才会出来活动。第二种是寄宿在死尸的身上,也就是所谓的借尸还魂,法力高强的厉鬼可以在借尸还魂之后暂时抵御太阳,甚至可以和普通人一样活上一阵子,当然我们喝酒,吃饭都没有任何味道,就像今天,所谓的喝酒不过只是装装样子,厉鬼其实是根本感觉不到醉意的。不过,其实还有第三种存在的方式,这就是活寄。借尸还魂的前提是控制尸体,尸体内没有魂魄,所以我们就像是穿上了一件衣服。活寄的意思就是我寄宿在活人的身上,以我的法力压制住活人身体内的灵魂,然后成为一件能够穿的更久的衣服。这就是活寄,因此,打伤我后可以看见鲜血,也能感觉到我的脉搏,甚至是听见我喘气的声音。”
说话间他举起桌子上的刀轻轻切开了我的手臂,果然流下了鲜红的血迹。
“也就是说,你现在的身体是个活人,你寄宿在一个活人的身上?”
我还是很震惊,因为阿木尔的话,一个厉鬼寄宿在活人的身体内代表了什么?代表了这个活人无法操控自己的身体,而且不断地受到鬼气的迫害,同时也面临着随时随地可能死亡的威胁。
“不仅仅是现在,在上千年来我一直都是如此。在元末的时候我夺舍了当时的阿木尔,进入了当时的家族,这个身份和外形我一直沿用至今,而且因为我曾经是判官的缘故,所以每一次阿木尔的魂魄投胎,或者是他的孩子投胎都会被我活寄,直到今天我成为了整个阿木尔家族的家主,但其实这个家族和我并没有太多关系,只是我藏身的一个地方罢了。”
它兴奋地说着,我却猛地一拍桌子吼道:“开什么玩笑,你这么做不就等于是毁掉了这个家族吗?害死了那么多人,你到底想干什么?”
阿木尔回过头看着我,却并不因为我的发怒而有任何变化,淡淡地说道:“我想干什么?只是我所追求的不一样。很多年前我就是判官,做过泰山王和楚江王的贴身判官,这是判官所可以到达的最高地位。但是我发现我握着生死簿却不能掌握别人的生死,每天看着一些人死去也只是看着,这样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因此在七百多年前我决定进入人间,开始我的事业。”
他举起酒杯,对着天空,轻笑道:“我活寄的第一个人是个农夫,当时的我并不太了解人类社会也不了解人类社会的变化,我活寄在农夫的身体内,才知道谷物的生长和朝廷的威压。即便我攻击了几波恶霸士兵,可最终还是被杀死,那些厉害的修士帮着朝廷,能够压制住我的鬼气,作为一个农夫我无法反抗。我回到了阴间,第二次活寄在了一个有钱的商人身上,只是可惜,有了钱却还是要向官员低头。我反抗,还是被杀,商人在古代实在是没有什么地位。于是我活寄了第三个人,而这个人就是阿木尔,那时候的我才明白,要想完成我的事业,就必须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更强的权力。”
“你到底想要完成什么样的事业?”
我开口问道。
“我吗?呵呵……”他一边冷笑一边叹气,随后说道,“我想要左右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