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2章 历史的尘埃(第2/2页)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其中第八条对封建会道门做出了专门规定:“利用封建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其中明确要求“在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没有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城市,发动一个大规模的取缔会道门的群众运动,把一切应该逮捕的道首都捉起来,结合进行广泛深入的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泛的退道运动,来一次集中解决,基本上摧毁反动会道门的组织。”

根据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部署,1953年,全国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尚未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城市,普遍开展了“取缔反动会道门”,对“反动会道门”道首及骨干进行大规模逮捕并经过审判后判刑。此后直到1960年代初,各地公安机关又先后开展了多轮“取缔反动会道门”,基本消灭了中国大陆的全部明面上的会道门组织。部分“反动会道门”的道首及骨干逃往境外,在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等地继续活动,并建立新的会道门组织。部分有根脚的法师组织退守山门以待时机。

这就是红朝政府正式对法师及期附属、余脉、分支以及拉大旗当虎皮的邪教组织的第一轮打击。

携鼎定江山之威,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天下,前后持续近十年,十余万人在这场运动中被处以极刑,上百万人被抓捕判刑,将国朝数百年的地下社会,也就是所谓的江湖一扫而空。

面对如此倾山倒海般的强大威势,所有的法师门派都识趣的潜伏忍耐。

较量还远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