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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餐,利迪娅的手艺。”她的口气好像在说“卡拉布里亚风味鸡块,我奶奶的家传秘方”似的,完全不像是开玩笑。然后,她从罐子里给他拿了颗橄榄。
奶奶最后一次带泰勒去教堂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所以他完全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应答。可是,他想要留在她身边望着她的脸。尽管她只偶尔露出笑意,但泰勒可以感觉到她神色中弥漫着的某种喜悦,如同扑面而来的热浪一般。
他给她讲自己的工作,如何在银行做数据库程序员,又说到他晚上如何在笔记本上作诗,然后来到烟气腾腾的咖啡馆里,在那些有着同样梦想的男男女女面前朗诵。他告诉她那些在自己生活中分量最重的名字,还有名字背后的故事。他暗自赞叹她的面容,并惊讶于自己竟如此为她着迷。
泰勒也问她一些问题。他想了解自己意中人的人生,还有她所积攒下来的那些名字背后的故事。
利迪娅长大的地方叫新坎顿,是分散于从波士顿到纽约的高速公路沿线的无数远郊小镇之一,这些小镇基本上都大同小异。父母给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在她出生之前就过世了的外祖母。小时候妈妈叫她“豌豆荚”,因为她生得圆滚滚的,又喜欢阳光。她爸爸则叫她“小公主”,因为他觉得所有的父亲都会这么称呼女儿。
初中的大部分时间里,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她的父母开始吵架,等到尘埃落定之后,爸爸想让她继续用利迪娅·葛蒂这个名字,而妈妈则希望她改名为利迪娅·奥斯坎莱。她的暑假都在亚利桑那州爸爸的新家度过,他晚上与朋友聚会的时候也会把她带上。他们叫她“小鲨鱼”,因为她扑克打得比他们还好。学校里的女生都叫她“郝利迪”,因为她最喜欢的是红色。而男生没给她取绰号,因为就他们所知,她还没吻过谁。
到了高中,她成了“嗑药的利迪娅”,而且很受男生欢迎,不过完全不是出于什么像样的理由。至于她妈妈用来称呼她的那些词儿,她宁可不去回想。有一天,她搭一个男孩的车来到波士顿某处建筑前,那里有很多人在车道边怒气冲冲地挥舞着横幅和标语牌。她孤零零地走进去的时候,他们冲她喊的那些话让她发抖。过后,她躺在白色的小房间里醒过来,一位护士叫她不要理会外面那些杂音,想象自己是“一位勇敢的青年女性”。
她昏睡过去,然后突然惊醒了,感觉房间在摇晃。从那一刻起,她的人生便彻底改变了:因为双眼颜色如同飞蛾翅膀的天使安伯列降临了。
泰勒当时听得还不是太明白,于是利迪娅告诉他,天使降临的时候不会像大部分目击者描述的那样与被拜访者交谈。天使降临所带来的震撼纯粹来自天使本身,因为天使正是上帝的分身。
和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虽然利迪娅的人生并没有完全充斥着非同寻常的苦难,但到那时为止,所遭遇的种种失意与背叛也足以磨灭教会灌输给她的那一点点信仰。在她的世界里,上帝原本同中微子一般毫无意义。但是那时她仰望着天使,感到安伯列的光芒穿透她的双眼,充满她的心房。那痛苦的感觉是如此的光荣,她根本连合眼的念头都没动过。她之前对于任何事情的理解根本都是不正确的,也是无关紧要的。安伯列的光辉照亮了她父母之间那些令人窒息的沉默,照亮了高中生活的零和游戏给她留下的新旧伤痕,照亮了日常生活中那些令人自卑、迷惑和绝望的混乱。这一切都在那光芒里变得清晰明了而又合乎情理,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变得美丽了。
那一刻,利迪娅脱胎换骨。她被对上帝的爱所充满,终于理解了为什么说无上帝之处即为地狱,而与硫黄和烈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