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崇祯四年的二十七个瞬间(十二)(第7/13页)

更要命的是,台湾土著们的杀人猎头,往往并不是为了抢劫财物和仇杀——当然,如果能杀死仇人或抢到财物自然更好,大多数时候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能杀人,或者只是为房间添加装饰品而已,就像后世不少加拿大和美国的狩猎爱好者,非常喜欢把猎到的熊头或麋鹿头颅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一样。

每逢台湾原住民的男孩成年之时,这些少年就要举行“出草”——也就是猎人头,作为他们的成年礼,互相偷袭其它的部落,然后把猎来的人头挂在自家村寨门口的架子上,以此来庆祝自己的长大成人。

——以台湾原住民的观念,似乎只有杀过人的男孩才能算是男人,才有资格纹面……

年复一年,台湾的原住民就过着这样野蛮而血腥的生活:在林间追逐野兽,寻山泉而饮,斩下敌人的头颅,夜晚则围着篝火跳舞,大口吃肉。对于他们来说,生命就是一场献祭,死于战斗乃是至高的骄傲。

麻豆社是台湾南部平原上最大的土著部落,拥有足足上千户的人口,作为麻豆社头领的儿子,莫纳自小就想成为村中的英雄。而在十四岁的成年礼“出草”之中,他也果然表现出色,通过一次巧妙的伏击,成功杀死了两个正在狩猎的新港社土人,并躲过新港社的追击,成功带回了这两个倒霉鬼被砍下的头颅。

从那一天开始,莫纳光荣地通过了祖灵的考验,获得了纹面的资格,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勇士。

接下来的日子里,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和非凡,让周边的部落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发抖,莫纳十分热衷于“出草”……时至今日,这位“英雄”的屋子里已经摆放了三十几个收藏品,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是台湾土人的脑袋,也有一些脑袋属于倒霉的汉人商贩,甚至还有几个红毛人的头颅。

如此频繁的“出草”,自然给麻豆社带来了不少仇敌,但莫纳和他的父亲——麻豆社的上一任头领都对此不太担心。相对这个岛上的其他部落,麻豆社本身就人口格外众多,能够动员五百多名战士,在跟其他部落的征战之中拥有碾压式的兵力优势。而附近的另一个大部落目加溜湾社,也是麻豆社的亲密盟友。红毛人的“雷铳”固然很厉害,但他们人少,麻豆社并不怕他们,只要出了大员港半天的路程,就不再是红毛人的势力范围了。所以莫纳和他的父亲一直都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势力能威胁到他们的部落和猎场。

然而,从六年前开始,麻豆社终于遇到了真正的大敌:一伙来自大海对岸的汉人异族在麻豆社的猎场登陆,并且这伙人不像过去的那些海商一样来去匆匆,而是开荒伐木,兴建房屋,似乎要在这里常住下去。

如果他们仅仅是占了那片名为“打狗”的荒凉海滩,麻豆社或许还不会很在意,但这些汉人却得寸进尺,不断地向内陆深入,很快就渐渐接近了麻豆社的几处主要聚居地。莫纳的父亲自然不能容忍部族的猎场被侵占,于是带着部落里的勇士打过去“出草”,杀了他们的好几个人,然后割下他们的头颅,祭奠祖灵,以惩罚他们冒犯麻豆社神圣猎场的罪孽。可对方也同样展开报复,烧毁了麻豆社的一座小村子。

这样零星的战斗持续了很久,双方谁都奈何不得谁。虽然麻豆社一方仗着熟悉地形,杀死的汉人更多,但汉人总是不断有后援从大海对面赶来……最终,一场决战爆发了,麻豆社的四百战士和目加溜湾社的两百援军,在祖灵庇佑之下杀进了汉人的村子。但迎接他们的却是弥漫的硝烟和一阵阵密集的枪响!比莫纳在下暴雨时听到的雷暴声还要密集!想不到汉人居然拥有这么多的“雷铳”!比大员港的红毛人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