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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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舒适的隧道从来没有出现过,不过对于在这栋房子里长大的法兰妮·戈德史密斯来说,拥有这个工作间(有时候父亲称之为“工具室”,母亲则称之为“你爸爸喝啤酒的肮脏去处”)就足够了。那里有古怪的工具和奇形怪状的小玩具,有巨大的柜子,柜子里有上千个抽屉,每一个抽屉都塞得满满当当,钉子、螺帽、刀片、砂纸(三种型号的砂纸:细的、中粗的和粗的)、刨子、水准仪,以及所有她当时叫不上名字、如今仍然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工作间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只从房顶垂下一只挂满了蜘蛛网的40瓦灯泡,灯光总是对准父亲工作的身影。屋里弥漫着灰尘、油污的气味,还有烟斗冒出的烟味,她现在似乎得出一条规律:每个做父亲的都必定抽烟。烟斗、雪茄烟、纸烟、大麻烟、印度大麻烟、莴苣烟,反正逃不出一个烟字,因为烟味是她童年时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把那个扳手递给我,法兰妮。不是那把小的。今天在学校做什么了?……是吗?……那么,罗德斯为什么要把你推倒呢?……是呀,很严重的擦伤。不过跟你衣服的颜色倒是挺相配的,你不觉得吗?现在你只要找到罗德斯,让她再把你推倒一次,把另一条腿也擦伤,那两边就对称啦。把那把大起子递给我,好吗?……不,黄把的那个。”

“法兰妮·戈德史密斯!马上给我从那个肮脏的地方滚出来!把校服换下来!马——上!你又要脏得不成样子了1

即使到了现在,她已经21岁,她还会弯腰穿过那道门,站在父亲的工作台和那个冬天里暖洋洋让人昏昏欲睡的古老的本·弗兰克林炉子之间,捕捉星星点点小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在这间屋子里长大的感觉。这是一种虚幻的感觉,几乎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回忆起她已经很少忆起的夭折的哥哥弗雷,他曾经多么健壮地成长,可终于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走了。她站在那儿,闻着无孔不入的油味,闻着潮湿的霉味,和父亲的烟斗散发出的淡淡的烟味。她几乎想不起那时候自己是怎样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小女孩,可是离开这个地方,她有时候反倒会记起来,而这种感觉是愉快的。

不过现在还是来说说客厅吧。

客厅。

如果说工作间就像父亲的烟斗发出的幻觉般的气味(他有时在她耳痛的时候,轻轻地把烟喷进她的耳朵,不过之前他总是先让她保证不告诉卡拉,因为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大发雷霆),是童年时代幸福的象征,那么客厅则代表着一切你希望永远忘掉的童年的记忆。不跟你说话的时候把嘴巴闭上!记吃不记打!立刻上楼换衣服,你不觉得穿这个不合适吗?你的脑子是木头做的吗?法兰妮,别抓弄你的衣服,人家还以为你身上有跳蚤呢。你安德鲁叔叔和卡莱娜婶婶会怎么想?我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在客厅,你必须保持缄默;在客厅,你想搔痒却不能;在客厅,不绝于耳的是专制的命令和无聊的谈话,亲友捏痛你的面颊;喷嚏不能打,笑不能笑,还有最受不了的,连呵欠也得憋回去。

客厅的中心是那只时钟,那只令她母亲魂牵梦绕的时钟。这只钟是卡拉的祖父托宾斯·鲍恩1889年搬回家的,此后几乎立即被奉为传家宝,多年来历经变迁,每次都被小心地包好,买好保险,随着全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这只钟的诞生地是纽约州的布法罗,一家名叫托比亚斯的作坊,那地方的烟味和龌龊劲丝毫不亚于彼得的工作间,虽然这种比较要是让卡拉听到一定会斥为风马牛不相及),当家族中有人因癌症、心脏病或事故去世时,这只钟有时又被从家里的一个位置挪到另一个位置。自从彼得和卡拉大约36年前搬进这栋房子,这只钟就一直立在客厅里,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滴嗒,滴嗒,把平淡无奇的时间细细密密地分割开来。如果她愿意,这只钟总有一天会是她的,当法兰妮注视着母亲苍白、震惊的面孔,她曾经认真地想过。可是我不想要!我不想要,而且也不会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