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鸠占鹊巢(第2/4页)

“……躯体必须和命匣在一个位面,我刚刚来到这个位面不到半个月,还没来得及找到安全的命匣存储地,本来打算在这次旅行的时候就找一个……”

“噢,所以你才化身吴彦X之颅啊。”

“是古尔丹……雷克斯之颅!不对,什么颅不撸的,这就是我的脑袋!我这还是比较有创意的,隐蔽性也高。谁也不会想到命匣居然会做成骷髅头的摸样,我可以随便找个墓地把头颅埋进去,然后把墓穴主人的脑袋戴上来,就是换个脑袋而已,十分钟就搞定了。”

“你绝对很久没有来主位面了吧?或者,干脆不是在这个位面成为巫妖的。”

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若他真的这么做了,九成悲剧,一成变喜剧,别人眼中的喜剧。

“嗯?大人,此话怎讲?我的确是在冰寒位面成为巫妖的,难道这个构思不够隐蔽。”

“若是在一百六十年前,若你能够忍受尸骨的味道的话,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自从《盗墓手扎》这本传奇小说大卖后,其中的主角靠着盗墓走向传奇旅程,最终成为一国首富,盗墓一行吸引了无数的参与者,甚至连行规和流派都已经被指定出来了。而在真有人挖出了上古神器后,不少强者都会不顾脸皮的加入这一行当了,某个痴迷这一行的不良传奇法师,更是发明了地下魔法物品侦查术,不少穷疯了法师都会做做兼职……”

腰间的雷克斯之颅的灵魂之火不断晃荡,似乎已经猜到了自己若真的那么做了,会发生什么。

“……巫妖的命匣可是有价无市的稀缺货,在这个魔法的光华之中等于传奇以上物品。那么,最多半个月,你的脑袋就会被挖出来,要么被当做未知奇物摆上排卖行,要么被当做诅咒物品送去圣堂教会做净化,那么,恭喜你,史上最蠢兼死的最好笑的巫妖就此诞生。”

看着雷克斯之颅的沉默,但那动摇的灵魂之火无疑说明了他的恐惧,而我的心情也好多了,被调戏的郁闷一扫而光,果然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让别人的心情变差,看着别人的苦瓜脸,自己的心情就会变好。

但虽然我在如此调侃,但周遭却已经空无一人。

该说无心算有心吗?虽然事出突然,但我的计划依旧进行的很是顺利,拜尔皇帝的钦差大臣一行已经被我们劫持,而由于没有人类愿意和亡灵在夜晚同住一间房子,我们只有几个人参与的夜袭很是顺利和隐蔽,并没有被外人知晓。

巫妖雷克斯随身只带了一个死亡骑士一个高阶憎恶作为护卫,其他都是临时唤起的低阶亡灵,死亡骑士先是在那晚遭受了惨痛的失败,又在遭受突袭的时候和冲在最前面的“黑发女游侠”来了个激烈的碰撞。

结果?科恩和雅雯花了半个小时才把那分散的部位拼凑到一起,但他依旧转职“无头骑士”……的碎片。

小红那一拳甚至部分变化出部分龙型,出拳带着龙啸,明显是毫无手下留情的打算,然后对手就毫无悬念的粉身碎骨了,连拼起来都很有难度。

而在眼中,这只是说明在被追了一个晚上后,小红累积的压力很大(你确定不是因为你爆黑历史造成的?),但能够和远古巨龙角力,那个倒霉的家伙也算死得不冤了。

至于那个憎恶……由于尸怪的恶臭味道和外貌被公爵千金高度厌恶,被丢在领主豪宅的外面守门,等它接到主人的命令,好不容易赶回来的时候,正好被还没打顺手的小红顺手拆卸了,那一小口龙息还带走了一个马棚。

而卡洛琳的那些人类护卫就更简单了,按照我们的标准,一个勉强黄金阶的中年骑士长看了都让人觉得寒酸,他和他的菜鸟护卫们甚至没有发现,等他们如往日一般出操晨练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