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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瓦卢瓦还是金雀花? 13281340(第3/9页)

当时,法国似乎比英国更为强大。13世纪著名编年史家马修·帕里斯写道,“法兰西国王是所有尘世国王之王”,法兰西国王也无疑是西欧的第一统治者,其光辉盖过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并或多或少控制着从1309年起就住在阿维农的教宗——国王既是教宗的保护人,也是狱卒。一个多世纪以来,法国并没有像英国那样出现不听话的诸侯,国王将各路贵族渐次制服。如果说佛兰德斯和布列塔尼——当然也包括吉耶纳——仍保留着半自治的地位,腓力六世直接控制的土地就占其治下领土的四分之三以上。

从10世纪起,新农业技术使西北欧的农民有能力开发他们肥沃的土地,用耕犁将大片森林变为良田。直至14世纪早期,耕地面积每年都在增加;相应地,人口出生率也在不断增长。这个现象在法国表现得最为明显:1330年前后,法国拥有2100万人口,相当于英格兰人口的5倍。法国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数量成倍增加,在阿尔卑斯山这一侧建造出最美的城市和大教堂。富有哥特风格的巴黎成为欧洲北部的中心,约有15万居民。弗鲁瓦萨尔曾游历四方,他在书中评论道:“人们一定会惊叹于法兰西的高贵与繁荣,无论在王国的中心地带还是边境,都有那么多的城镇和堡垒。”

与之相比,中世纪的英格兰是一片人烟稀少的土地,和现代挪威有些类似,森林和沼泽的面积比耕地更大。英国只是一个贫穷的小国,唯一的财富就是羊毛。伦敦只有3万居民。不像法国国王,英国国王的日子并不好过。爱德华三世不是他祖父那样的绝对君主——这样的统治地位在他父亲爱德华二世时期就不复存在了。爱德华三世必须始终小心照顾“议会中领主们”的意愿,他们包括约100名男爵、主教和修道院长。弗鲁瓦萨尔写道:“那个国家的所有君主都必须满足其臣民的愿望,向他们的意志低头。如果他不这样做,而给国家带来不幸,他就会被赶下台。”

法国的骑士阶层是腓力的最大财富,他们拥有“优良的骑士风度、强壮的肢体和坚毅的内心,殷实而富有”。一个全副武装的重装骑士(man-at-arms)③ ,加上他那巨大的战马(极其昂贵,通常价值200英镑,经训练能够撕咬、踢打和踩踏),就构成了一个重骑兵单位,相当于中世纪的坦克:一支这样的部队在相对狭窄的战线上发起冲锋时,具有压倒性的打击能力。骑士精神有点像日本武士的“武士道”精神(跟《亚瑟王之死》中的想象是两码事!),推崇骑士精神能够极大地提升士气,在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在基督教世界,在近300年时间里,这种重装骑兵几乎赢得了所有重要战役的胜利:他们从异教徒手中短暂地夺取了巴勒斯坦地区,从摩尔人手中再次征服了西班牙。在近100年内,法国拥有一支数量庞大的骑士部队,对他们来说,战争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骑士比武、为国王效力,还是做雇佣军。有一次,法国骑士部队彻底摧毁了一支英国军队。1328年,腓力六世率军在卡塞尔歼灭了一支佛兰德斯枪兵部队。因此,腓力作为一名军事指挥官,掌握着西欧规模最庞大、装备最精良、最有战斗激情、战功最为显赫的骑士部队,可与巅峰时期的古德里安和巴顿将军齐名。在腓力统治初期,他似乎是不可战胜的。

与之相比,英格兰的战争记录可不怎么好。上面已经提到肯特伯爵在加斯科尼的惨败。更糟糕的是,英格兰曾多次被苏格兰打败。从1314年班诺克本战役之后,到1323年两国签订停战协议之间,苏格兰人常常越境南下扫荡,最远到达约克郡,造成大范围破坏。1327年,年轻的爱德华在一场战役中不幸败给苏格兰人之后,还流下了羞惭的泪水,经他谈判签署的和平协定被称为“北安普敦耻辱和平”。尽管只是一个贫穷野蛮的小国,苏格兰在当时似乎是对抗英国时一个有用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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