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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如开芝麻门(第3/4页)

有些人略读,作为精读的妥协,许多大学者也不免如此。有些人只会略读,因为他们没有精读的训练或毅力。更有些人略读,甚至掠读,只为了附庸风雅。这种态度当然会产生弊端,常被识者所笑。我倒觉得附庸风雅也不全是坏事,因为有人争附风雅,正显得风雅当道,风雅有「善势力」,逼得一般人都来攀附,未必心服,却至少口服。换了是野蛮当道,野蛮拥有恶势力,如文革时期,大家烧书丢书都来不及,还有谁敢附庸风雅呢?

附庸风雅的人多半是后知后觉,半知半觉,甚或是不知不觉,但是他们不去学野蛮,却来学风雅,也总算见贤思齐,有心向善,未可厚非。有人附庸风雅,才有人来买书,有人买书,风雅才能风雅下去。据我看来,附庸风雅的人不去图书馆借书,只去书店买书。新书买来了,握在手裏,提在口头,陈于架上,才有文化气息。书香,也不能不靠铜臭。

当然,买书的人并非都在附庸风雅。文化要发达,书业要旺盛,实质上要靠前述的那一小撮核心分子的特殊读者来推波助澜。一般读者正是那波澜,至于附庸风雅的人,就是波澜激起的浪花,更显得波澜之壮阔多姿。大致说来,有钱人不想买书,就算「买点文化」来做客厅风景,也是适可而止。反过来呢,爱书的人往往买不起文化,至少不能放手畅买,到精神的奢侈得以餍足的程度。

亚历山大恨世界太小,更无余地可以征服,牛顿却歎学海太大,只能在岸边拾贝。书海,也就是学海了。逛大书店,对华美豪贵的精装巨书手抚目迷,「意淫」一番,充其量只像加州的少年在滩边踏板冲浪罢了,至于海,是带不回家的。我在香港,每个月大概只买三百元左右的书刊,所收台港两地的赠书恐怕也值三百元。这样子的买文化,只能给我「过屠门而磨牙」的感觉,连小康也沾不上,遑论豪奢?要我放手畅买的话,十万元也不嫌多。

看书要舒服,当然要买硬封面的精装本,但价格也就高出许多。软封面的平装木,尤其是胶背的一种,反弹力强得恼人,摊看的时候总要用手去镇压。遇到翻译或写评时需要众书并陈,那就不知要动员多少东西来镇取这一批不驯之徒。檯灯、墨水瓶、放大镜、各种各样的字典和参考书,一时纷然杂陈,争据桌面,真是牵一髮而动全身。这时,真恨不得我的书桌大得像一张乓乒球桌,或是其形如扇,而我坐在扇柄的焦点。我曾在伦敦的卡莱尔故居,见到文豪生前常用的一张扶手椅,左边的扶手上装着一具阅读架,可以把翻开的书本斜倚在架上,架子本身也可作九十度的推移,椅前还有一只厚垫可以搁脚。不过,这只能让人安坐久读,却不便写作时并览众书。

有时新买了一部漂亮的贵书回来,得意摩挲之余,不免也有一点犯罪感,好像是又娶了一个妾,不但对不起原有的满架藏书,也有点对不起太太。书房裏一架架的藏书,有许多本我非但不曾精读,甚至略读也说不上,辜负了众美,却又带了一位回来,岂不成了阿剌伯的油王?至于太太呢,她也有自己的嗜好呀,例如玉器,却捨不得多买。要是她也不时这么放纵一下,又怎么办呢?而我,前几天不是才买过一批书吗,怎么又要买了?我的理由,例如文化投资,研究必备等等,当然都光明正大。幸好太太也不是未开发的头脑,每次见我牵了新欢进门,最多纵容地轻歎一声,也就姑息下去了。其实对我自己说来,不断买书,虽然可以不断满足佔有慾而乐在其中,但是烦恼也在其中。为学问着想,我看过的书太少;为眼睛着想,我看过的书又太多了。这矛盾始终难解,太太又不断恫吓我说,再这么鹭鸶一般弯颈垂头在书页的田埂之上,要防颈骨恶化,脊骨退化,并举几个朋友做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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