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第2/2页)

双管在握的作家要表现一种经验时,怎能决定该用诗还是散文呢?诗的篇幅小,密度大,转折快,不能太过旁鹜细节,散文则较多迴旋的空间。所以同一经验,欲详其事,可以用散文,欲传其情,则宜写诗。去年初夏,和沙田诸友爬山,从新娘潭一直攀上八仙岭,终于登上纯阳峰,北望沙田而同声欢呼者共为六人:梁锡华伉俪、刘述先、朱立、黄国彬和我。当时登高望远临风长啸的得意之情,加上回顾山下的来路,辛苦,曲折,一端已没入人间,那一份得来不易的成就感,用诗来歌咏最能传神。用散文也能,若是那作者笔下富于感性,在叙事、抒情之外尚能状物写景。可惜纯散文家裏有一半不擅此道。另一方面,若要记述事情的始末,例如还有哪些游伴留在山下,为什么不曾一起仰攀,有谁半途而回,是谁捷足先登,是谁掌管水壶,是谁在峰顶为众人的狂态拍下照片,甚至谁说了一句什么妙语,若要详记这些旁枝细节,用散文,就方便得多了。诗一上了节奏的虎背,就不能随便转弯,随便下来。诗要叙事,只有一个机会,散文就从容多了。

在中国的文学传统裏,以文为诗,常受批评,但是反过来以诗为文,似乎无人非议,这是很有趣的现象。大致说来,散文着重清明的知性,诗着重活泼的感性。以诗为文,固然可以拓展散文的感性,加强散文想像的活力,但是超过了分寸,量变成为质变,就不像散文了。

史密斯编英国散文选,所选作品多半以诗为文,句法扭曲,词藻缤纷,语气则慷慨激昂,结果卡莱尔的呼喝腔调入选颇多,朱艾敦的畅达文体却遭排拒。克勒登.布洛克批评这种观念说:「他认为英国的散文在最像诗的时候才最了不起;他认为英国的散文被诗的光芒所笼罩,几乎成了诗的穷亲戚。法国人看到他编的这本散文选会说:『这一套真是雄壮极了,但是不能算散文。写出这种作品来的民族,能高歌也能布道,但是不会交谈。』」

散文可以向诗学一点生动的意象,活泼的节奏,和虚实相济的艺术,然而散文毕竟非诗。旗可以迎风而舞,却不可随风而去,更不能变成风。把散文写成诗,正如把诗写成散文,都不是好事。

我曾经戏称诗人写散文为「诗余」,更自谓「右手为诗,左手为文」,令人感觉好像散文不过是我的副业,我的偏才,我写诗之余的外遇。一般评论家接受这个暗示,都喜欢说我「以诗为文」;言下之意,有些人不以为然,但更多的人却首肯或者默许。三十几岁时,我确是相当以诗为文,甚至有点主张为文近诗。现在,我的看法变了,做法也跟着变了。

说一位诗人能写散文,因为他以诗为文,未必是恭维。这好比是说,他是靠诗护航而进入散文国境的,又好比是靠诗的障眼法来变散文的戏法,算不得当行本色。其实,我写过的散文裏面,虽有许多篇抒发诗情画意,放乎感性,但也有不少篇追求清明的知性,原是本位的散文。在这本散文新集裏,诸如〈沙田七友记〉、〈没有人是一个岛〉、〈我的四个假想敌〉、〈开卷如开芝麻门〉、〈爱弹低调的高手〉、〈横行的洋文〉、〈何以解忧?〉等篇,应该都是本位散文,不是以诗为文就文得起来的。这些作品应该是散文的居民,不是游客。我的三十篇「隔海书」,也是如此。

散文不是我的诗余。散文与诗,是我的双目,任缺其一,世界就不成立体。正如佛洛斯特所言:「双目合,视乃得。」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于西子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