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两娶(第2/3页)
裴该解释道:“非为荀氏门高,故此攀附,为荀氏女既救我性命,又有文姬之才、班姬之德,乃心爱之,必能为我良配,是以……”卞壸打断他的话:“使君,昔司城子罕不以玉为宝,而以廉为宝,时人称之。人谁无所爱?若今爱一女便即失信,则异日爱财货必贪,爱声色必惰啊——使君三思。”
裴该“啧”了一声,不禁垂首不语。
他也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即便不犯国法,甚至不是太过违背礼俗,终究不算什么光彩的事情,因而在回来的路上就始终在踌躇,也还没敢写信给裴氏,请她帮忙自己回绝了杜家。终究婚事最初是裴氏帮忙给定下的,你说毁约就毁约,这不是打裴氏的脸么?可该怎么措辞才好呢?
因此对于卞望之的责备和劝说,裴该实在无话可回——虽说自己仍然坚持聘娶荀氏女的想法,一辈子终身大事,不想留下遗憾,但人说的很有道理啊,你还狡辩些什么?
裴嶷瞧瞧裴该,又看看卞壸,随即笑着打圆场道:“何不致信杜氏,明言荀氏之事,使其女退而为妾呢?”
卞壸摇摇头:“若要两娶,也无不可,然岂有先聘反为妾室之理?且杜氏门户虽不甚高,其嫡女亦不肯为人做妾吧?”
裴嶷想了一想,继续笑着说:“岂不闻贾公闾之事乎?”
卞壸和裴该都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同时开口问道:“贾公闾何事?”
于是裴嶷耐心地给他们扫了扫盲。贾公闾就是贾充,他原配的夫人是李丰之女,因为李丰被司马师所杀,其女受牵连也遭到流放,就此跟贾充两人分开了;后来贾充又娶了郭配的女儿为妻。等到司马炎登基,大赦天下,李氏也得以还乡,那问题就复杂啦,因为贾充当初并没有明文休弃她啊,理论上她还是贾充的夫人。于是司马炎特旨命贾充设置左右夫人,二嫡并重。
裴嶷说了:“此等事,本朝不乏先例。东平王相王昌之父王毖,本籍长沙,娶有先妻,后因江南动乱而流徙中原,仕魏为官,另娶一妻——即王昌之母。待到我朝平吴,王昌闻其父之先妻久丧,孤苦无依,乃请东平王上奏,请求并立二母。还有颍川郑子群曾娶陈司空女,后因吕布之乱,导致分散,别娶乡人蔡氏为妻。待得乱平,陈氏归来,于是请荀公曾(荀勖)上奏,请求并立二妻。此等事屡见不鲜,朝廷亦不禁止……”
一方面,裴嶷觉得无论从家族名望来考虑,还是从实际利益来考量,与荀氏联姻都比和杜氏联姻要强得多,他不打算附和卞壸,劝裴该打消另聘的念头;另方面,初入裴该之幕,他也想要展展才华,帮忙这个侄子解决难题,所以才提出来“二嫡并重”的先例。
然而卞壸还是摇头:“乱世中无奈之举,与今日之事,不可相提并论……”
“难道今日并非乱世么?”
“裴君,倘若贼寇阻隔,使杜氏女无法北上,乃至错过婚期,甚至于生死不明,使君自可别聘荀氏女。然而如今只须一封书去,杜氏女便可来至淮阴,有何无奈之处,而必须失信于人?!”
裴嶷不以为然地说道:“终究尚未迎娶,如人买货,虽已下定,亦可毁约,不再索要定金便可——与杜氏之聘礼,也不索回便了。”
“律有明文,崇嫁娶之要,一以下聘为正——岂可比拟于商贾下定?”
“其后还有一句:‘不理私约。’是说明聘虽然比私约为正,然比起正式婚娶来,尚不足也。”
两个人唇枪舌剑,争论了好半天,裴该在旁边儿一点儿都插不进话去。好不容易等两人喘口气,喝口水,他就直接问卞壸:“卞君可有解我两难之策?”
卞壸一摇头:“信不可失,约不可背,仍娶杜氏女便是,有何两难?”
“然我已应允了荀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