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六县大辩论(第8/11页)
而按照当时的折率,生丝1两折麦7升。歙县亏补的9766石9斗3升6勺麦子,补生丝9041斤,算下来正好是7升麦子补丝1两。完全对得上。(原始资料即如此。)
吴琯还顺嘴嘲讽了一句,这事帅嘉谟你怎么能拿银子来算?国初到现在,银钱变化太大,根本无法做参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帅嘉谟说,《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征收“人丁丝绢”8780匹,没说具体由哪个县交,那么当然是六县均摊,否则该注明是歙县独输。
他弄错了!
此前陈履已经举了不少反例,这次吴琯准备了更充分的“弹药”。
浙江的“夏税丝绵”,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么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在各布政司,则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注明,《大明会典》得多厚啊?
再说帅嘉谟举的那两个例子——常州府茶叶注明产自宜兴、宁国府木瓜注明产自宣城,那是特产贡品好吧!跟田赋有什么关系?
第三,帅嘉谟曾经提出一个理论:歙县亏欠夏麦的同时,其他五县也亏欠,六县亏欠的总额,恰好与“人丁丝绢”的税额对得上。
他算错了!
吴琯对这个疑点,也做了十分深入的调查。
乙巳改科之前,歙县产麦19,632石,产米17,688石;婺源产麦8315石,产米8315石。次年歙县产麦亏欠的同时,婺源产麦8000石,确实亏欠300石麦,但是大米丰收了,远比8315石要高,所以根本不需要补麦,自然更不需要转嫁到歙县头上。
第四,帅嘉谟说户房的五县小吏偷偷篡改税收科目,哄骗歙县。
吴琯对这个质疑,简单回复了一句:歙县长官又不是白痴,就算歙县长官白痴,老百姓也不傻。这么大的税额,都要真金白银往外掏,哪里是改改数字就能瞒过去的?
说完这个,他又不阴不阳地补了一句:“你说徽州户房被五县小吏把持,但别忘了,现在的南京户部尚书殷正茂可是你们歙县的。”潜台词是,你说把持户房的人会徇私偏帮本乡,那把持户部的堂官岂不更会徇私喽?”
吴琯提到的这个殷正茂,来历可不简单。他是歙县人,当年巡抚广西,跟俞大猷联手平定了韦银豹的叛乱;总督两广军务时,击破了打着“倭寇”旗号的海寇,光复了惠州、潮州两地,可谓战功累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此时正好改擢为南京户部尚书。
而南京户部,恰好管着丝绢之事,所以吴琯把这事挑明,是怕殷正茂会偷偷偏袒歙县。
在文章末尾,吴琯又强调了一次此前五县揭帖的要求:尽快查询洪武十四年的册籍,搞清楚怎么回事。
两天以后,帅嘉谟没回复,反而是歙县知县姚学闵拍马而至。
不过这回他没有大马金刀地跟吴琯力拼,反而施展出了缠斗功夫,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歙县的税负,实在是太重了。大老爷请看,徽州的四司银16,212两,歙县要负担5361两,其他五县共负10,851两。砖料银708两,歙县负担234两,其他五县共负473两。军需银12,215两,歙县负担4032两,其他五县共负8183两。这些都属于正税之外的杂税,歙县负担了徽州的三分之一,沉重无比。你们怎么忍心把‘人丁丝绢’又砸在我们头上?”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从道理这个层面,胜负的天平开始倾向五县。吴琯的犀利攻势,几乎击溃了歙县的每一个论点,让姚学闵不得不采取守势,不再正面搏杀,改打感情牌。
不过事情总算有那么一点进展。在申文结尾,姚学闵也同意,应该尽快调查黄册,找到原始记录。
这份申文,并没有立刻得到回应。没办法,发出时间是十二月二十七日了,眼看都到年根底下了,有什么事还是等过完年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