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康有为鼓吹变法(第3/4页)
由于上述这篇奏章震动了朝廷上下,光绪本想召见康,但奕说:“本朝成例四品以下官吏不能召见”,于是乃改为大臣代表皇帝传康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谈话。
光绪廿四年(1898年)正月初三日下午三点钟,康有为和当时清廷著名大臣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廖寿恒(刑部尚书)、张荫桓(户部左侍郎)等会见,地点是在总理衙门西花厅。这是一幕精采的辩论会。荣禄说:“祖宗之法不能变”。康有为答:“祖宗之法是为了治理祖宗的土地,如今祖宗的土地都不能守,则还守什么祖宗之法?举例来说:现在谈话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不是祖宗时候就有的,因时制宜是适应需要。”他的回答驳倒了荣禄。廖寿恒问:“变法如何着手?”康有为答:“应从改革法律官制入手。”李鸿章问:“那么六部可以尽撤,则例可以尽弃吗?”康有为答:“法积久而弊生,而且今昔异势,现在的法律官制实在应该改弦更张,就是一时不能全改,也应斟酌情形逐步更改,这样才能推行新政。”接着他从政治谈到经济财政,又说日本因仿效西洋维新而富强,如今制度已很完备,中国和日本邻近,应该向日本学习。这次谈话由三点钟谈到天黑才散。
第二天翁同龢把谈话情形报告光绪,光绪又要召见康,恭亲王主张叫康先条陈意见,于是光绪命康具折上陈,并把康所著《日本变政考》、《俄大帝彼得变政记》一并进呈。康有为乃在正月初八日上了一个“统筹全局”的奏折,折中说:“现万国之势,能变则存,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方今之病在笃守旧法而不知变……”然后举明治维新时的改革为证,要求光绪先做三大事:(一)大集群臣于天坛,诏定国是,除旧布新;(二)设上书所于午门,派御史二人收书,许天下士民上书言事;(三)设制度局于内廷,选天下通才数十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亲临,损益庶政。并于庶局下设法律、度支、学务、农、商、工、矿、铁路、邮政、电报、陆军、海军等12局。康并在著作的序文上警告清廷,如果不自动变法,等别人来变时,清朝就完蛋了,但如能自动地变,则清廷仍可以永远统治下去。在康有为的奏折里一方面强调变法可以富强,而变法又是非常容易。这些意见把年轻而有抱负的光绪皇帝完全打动了,他把康有为的著作和奏章都放在案头,天天翻阅。
康有为不仅只争取光绪皇帝赞同他的变法主张,同时还联络许多能接受新思想的官吏和知识分子。他在长兴里讲学时,已经拔识了几个同门弟子,其中最著名的是梁启超。后来康中了进士,名气日大,在京中结识了翰林侍读学士徐致靖、御史杨深秀、给事中高燮曾,以及张荫桓、李端棻、杨锐、林旭、刘光第等一班同志。在督抚中得到陈宝箴、张之洞(后来反对康)的支持。其他如黄遵宪、陈三立、徐仁寿、汪康年、屠守仁、黄绍荃等都给予他精神上的响应。他还有一个私淑弟子谭嗣同,是他同志中最得力的一员。
推行维新运动,组织方法是创立学会,宣传方法是开办报馆。光绪廿一年(1895年)康在北京自己出钱创刊了一份日报,名叫《中外纪闻》,由梁启超、麦孟华负责编撰。每天印2000份托送邸报(清政府的公报)的人随邸报附送。七月间由文廷式出面组织强学会,会员有江标、袁世凯、黄遵宪。每十天集会一次,每次有人演说。张之洞特别捐了五千金作会费,办了一个强学书局,刊行书报,翻译各国名著。九月间康南下,特别到南京去见两江总督张之洞,促成在上海设强学会分会。后来北京强学书局改为官书局,最后官书局改为京师大学堂。上海方面强学会分会发行了一种《时务报》,销路很好。接着各地纷纷组织会社,湖北有质学会,广州有圣学会,湖南有南学会、地图公会、明达学会,广东有粤学会、群学会,苏州有苏学会,上海有不缠足会、农学会、译书会、蒙学会,北京有知耻会、经济学会,陕西有味经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