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通天大计(第4/5页)

这两个高士,一个找他商量事他就跳河自杀了,另一个让他当国君他就自沉了。这些高士都出身高贵,德行、操守很高尚,但他们愿意为你服务吗(人主岂得用哉)?你现在是用人的时候,用人就是用一个人的才能,而不是衡量他的道德水准和家庭出身。家庭出身再高贵的人,如果他没有功劳,你也不能赏他(虽有高世之名,无咫尺之功者不赏)。

秦王嬴政一听,有道理,便不再追究,把姚贾给放了。

李姚联手诛韩非 秦王黙然成大计

姚贾下来一打听,谁告了他呢?韩非。如此一来,姚贾和韩非就成仇家了,姚贾也被卷进关于通天大计的争论当中。

李斯跟韩非过去有过存韩与亡韩的斗争,现在又卷进来一个姚贾,姚贾为秦国立了功,却受到韩非的指责,加上秦王嬴政的问责,姚贾被韩非定了三条罪,其中任何一条罪状成立,都是死罪,所以姚贾能不恨韩非吗?韩非在很短的时间,给自己找了这么两个难对付的敌手。

在劲敌的谮毁下,韩非不久之后被迫自杀。

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

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从上述记载来看,进言杀死韩非的是李斯和姚贾,送毒药让韩非自杀的是李斯。他们说韩非这个人是韩国的公子,他一定不会帮助秦国,这是天性所决定的。现在大王如果不用这个人的话,一定不要久留他,更不要放了他,一定要把他除掉,否则将会是秦国的祸害。嬴政听了这话,就把韩非投到监狱里。李斯这个时候是廷尉,就让人给韩非送了毒药,韩非想申诉而不得,就在狱中自杀了。

韩非之死,实际上是因为他想在强秦的铁蹄之下,保存实力弱小的韩国,从而卷入了秦国统一天下这个通天大计的制定之中。他的死,具体牵涉三个人:嬴政、李斯、姚贾。那么,韩非的死,该由谁负责呢?是秦王嬴政,还是联手告状的李斯和姚贾呢?或者是韩非自不量力,卷入了一个他根本无法阻止的计划之中,导致自己死于非命?

其实,韩非之死牵涉的这四个人都有责任。李斯的责任前面我们讲过了,在这里只提一句,李斯坚决主张杀韩非,主要的原因是李斯认为韩非在阻挡秦国统一六国的通天大计的制定,他是灭六国的障碍,必须要除掉。这是李斯的看法。

姚贾呢?姚贾也主张杀韩非,原因有两点。第一,私恨。姚贾痛恨韩非,他为秦国立功回来,却被韩非举报三大罪状,私恨当然是有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另一点,姚贾主张用金钱作为统一六国的武器,而且他做得很漂亮,用金钱也确实摆平了四个国家。因此,姚贾主张杀韩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拥有不同于韩非的统一六国策略,将韩非视为统一六国过程中的障碍。

嬴政对韩非之死有没有责任呢?有!而且责任很大。我们可以想一想,最早欣赏韩非的是谁呢?是嬴政。韩非上书,把韩非的上书发给朝臣的人是谁呢?是嬴政。批准李斯和姚贾的建议,将韩非逮捕投入狱中的是谁呢?是嬴政。虽然韩非之死并不是嬴政直接下手,是李斯送的毒药,韩非没有办法告状,只好自杀了。但是,不要忘了一点,那就是韩非死了以后,嬴政并没有追究韩非之死的责任。嬴政如果要去查,谁把韩非给杀了?我还没下令杀呢。那一追就追到李斯的头上来了。嬴政作为最高统治者,他不追究责任本身就等于默许,虽然最后他想赦免韩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