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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百鸟朝凤枪法(第2/3页)

征服天下第一,那我就是第一;无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高手寂寞!

“呵呵,正面交锋,我不是吕布那厮的对手,可要是沙场之上论死生,我定能取他性命!”萧逸的话语中充满了自信,死打硬拼,他确实逊吕布半筹,但要是玩起阴谋诡计来,他可以分分秒秒的虐杀吕布,如果是两人指挥大军决战,萧逸更是自信可以完败、甚至是生擒吕布,说白了,打仗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为将者,贵谋不贵勇!

“那普天之下还有那些战将可入将军的法眼?”摸着自己那对大铁戟,典韦希望把未来可能遇到的对手全记下来,能被萧逸认可的,必然没有凡品。

“呵呵!天下英雄何其多也,就像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过来的,比如大耳朵刘备那两位弟兄,关羽,张飞,此二人武艺高超,都有万夫不挡之勇,而且为人忠义,堪称当世豪杰!”

几坛子酒下肚,萧逸终于有了几分醉意,醉酒后的他不再像一位铁血无情的将军,反而露出一副少年人的神态,有些炫耀的说道,“另外,我还有一位义兄,赵云,字子龙,手中一杆烂银枪,舞动起来犹如梨花盛开,尤其是他的那套‘百鸟朝凤’枪法,鬼神皆惊,连我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天下间竟有这样的英雄好汉,不知此人现在何处?”典韦把‘赵云’这两个字牢牢记在了心底,能被‘鬼面萧郎’拜为义兄的人,必定是盖世的英雄。

“在何处?”一口喝完手中的酒,萧逸晃着醉步躺到营地的草坪上,看着漫天的繁星,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数年前一别之后,各自离散天涯,现在我也不知道他身居何处?是否安好……大哥,我真的很想你呀!”

世上有一种思念叫做--远方的兄弟,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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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在冀州和幽州中间,有一条绵延数百里的长河,水流湍急,舟船难度,所以两岸的人们就在上面建了一座大木桥,用来方便通行,在桥南岸是冀州,北岸则是幽州,所以这座桥就取名为界桥,而那条河自然就叫界河……

为了争夺城池,袁绍和公孙赞已经在界河两岸对峙一月有余,期间双方有过几次小规模的试探性交锋,互有胜负,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耐心都被消磨得差不多了,一场大规模的决战就要开始了!

界河北岸,一处小山坡上,赵云一身白袍银甲,正依靠在一颗大树下休息,那杆爱如性命的亮银枪被插在了一旁,坐骑白龙驹也在不远处悠闲的啃食着嫩草,还不时地甩甩尾巴,抽打那些前来捣乱的蚊蝇,它还不时的低声嘶鸣,看来是对这里的水草很不满意吧……,

不满意这片水草的又岂止是马?人也同样如此!

赵云正拿着一支狼牙箭默默的发呆,箭头是用上好镔铁打制的,锋利无比,在箭杆上还有两个绿豆大的小字,‘无愁’;这正是当初他和萧逸结拜时的信物,一送狼牙箭,一送穿云箭!

仰望远处的群山,赵云不由的发出一声叹息,当初在深山血战狼群后,他就来到幽州,投靠了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这两年来大都是在北疆和草原上的匈奴人、乌丸人厮杀,凭借着白马银枪,赵云在战场上格外勇武,死在他手下的草原勇士不计其数,也杀出了他常山赵子龙的威名!

可惜,立功无数却一直得不到上司得赏识,两年了,赵云还是个小小的队正,手下领着十几个人而已,年初的诸侯讨董大战何其激烈,天下英雄几乎尽数汇聚,可他却被派去巡逻北疆,无缘参加,真是有志难舒啊!

再反观自己的哪位结拜兄弟,这两年来赵云耳朵里几乎灌满了萧逸的各种传说,‘北邙山中救驾,雁门关大战匈奴,汜水关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大战吕布……,威震天下啊,现在世人提起‘鬼面萧郎’的大名,有伸大拇指称赞的,有恨的咬牙切齿的,也有胆战心惊夜不能寐的……,但觉没有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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