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7/8页)

女子蹙了一阵眉头,最后说:“好吧。我得把话说到前头,你要想抓我可没那么便当,我是有一伙子人的,城东城南都有。”

高秋江笑笑,说:“这我明白。”

到了眉山茶馆,高秋江要了一个耳房,点了一壶金寨翠眉,再要了几碟烘糕瓜子之类,两个女人一边品茶一边拉起了家常,做出亲热的样子,乍一看像一对姐妹。

茶是今春刚采的新茶,果然属上乘佳品,滚烫的开水浇进去,嫩嫩的叶芽滚了几滚,便一根根竖立起来,在水中上下沉浮,一会儿开水就变了颜色,碧绿澄澈,尚未入口,已是清香四溢了。

高秋江品了一口茶,问:“你这一手是怎么学来的?”

女子说她亲娘早逝,老爸在庐州当小职员,续弦娶了一个悍妇,待她十分恶劣,她便投奔了堂兄。堂兄是上海滩上的著名大盗,供养她在上海爱群女校读书,但是住还住在堂兄的公馆里。堂兄有时候高兴了,就给她传几手绝活。起先只是好玩,后来学多了,手就痒了。

第一次偷的是先生的怀表,因为先生为一件小事训斥了她。偷了怀表又偷眼镜,眼镜偷完了又偷礼帽,后来又偷先生的金笔、钞票,连假牙也给偷出来。弄得先生神经错乱,成天都在窜来窜去地找东西,连上课都提心吊胆东张西望。当然这些东西她也不要,过了一阵子就放到一个地方,让先生陆续地把它们找回去。

女子的故事讲得有声有色,听得高秋江忍俊不住。

“你叫什么名字?”

“眼下我还不能告诉你我的名字……要不,你就叫我小于吧。干勾于。”

“那你为什么不再读书了呢?我看你这个年纪,也就是十六七岁吧?”

“十八。”小于回答说。低下头想了想,眼睛就红了,“后来出了一件事,我在堂兄家里结识了一个同乡,他是个大学生,堂兄常常接济他,他本来对我也很好,我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可是盐碱实业家的千金横插了一杠子,他就疏远了我。我堂兄要揍他,被我劝住了。”

高秋江心里怦然一动,又是一个薄命的红颜。

“可是你为什么要偷呢?”

“我恨透了钱,它毁了我。我争不过实业家的千金,因为他需要钱。我没有别的办法,我跟他讲,别希罕她的钱,你要钱我也有。那时我真蠢,我真的天天去偷,恨不能攒一座金山,把他的心收回来。有一次被人逮住了,不是我堂兄出面,他们就把我活活打死了。后来堂兄被官府抓住了,我去探监,堂兄对我说:听着老妹,这个世界太不公平,我偷是为了打抱不平。你一个姑娘家,就别偷了,回家找二伯,相中一个差不多的就嫁人吧。可是回到庐州,老爸因了继母的挑唆,根本就不认我,说我是贼。我一恼之下就走了,我还是要偷,我现在有很多钱了。”

“有了钱,你的情郎就会回心转意了吗?这种人本来也不值得留恋啊。”

“是啊,他还是跟她到英国去了。有时候我恨他恨得牙痒,恨不能杀了他。可是想把他忘了吧,又忘不掉。你说咱们做女人的怎么就这么傻呢?”

“你现在不缺钱了,为什么还要偷呢?”

“不知道。反正无所谓,我总得有事做吧?我偷的人可多啦,当官的,实业家,阔佬,尤其是阔太太。在洛安州,我最乐意偷日本人和汉奸。全国都在抗战,我也不能闲着。今天那个被偷的女人,就是汉奸马翻译官的老婆,我盯她盯了好几天了。你说,偷日本人和汉奸的钱也算是抗日吧。”

高秋江被问得哭笑不得。凭借女性的直感,她判断这个自称小于的女子说的话大都是真的。这可能真是一个被抛弃从而变得颓废和玩世不恭的爱情傻瓜。如果有这样一个帮手,那实在是天助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