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日两国战前军力对比(第6/9页)

1894年7月16日,伦敦,陆奥宗光亲自在新的《日英通商航海条约》上签字。西方列强对日本的最后一个不平等条约废除了。

按照新条约的规定:英国取消在日本的租界,废除在日本的治外法权,日本提高对英关税率(由5%提高到10%~15%)。英国不仅取消了在日本的特权,关税率的提高还将为日本接下来发动清日战争提供巨大的经济支持。

在条约签订的同一天,英国立即向清国政府翻脸,李鸿章得到了来自英国外交部的照会:立即答应日本人提出的所有条件!

外交是一门学问

俄国人退出“调停”,英国在朝鲜局势中从打“清国牌”到改打“日本牌”,李鸿章奉行的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失败了。它表明这一手段的核心不仅在于如何准确把握其他国家的利益,更需要配以本国抽刀亮剑的勇气。日本人的狡诈、贪婪、阴险、坚定、勇猛、狼性十足,在俄国和英国之间左右开弓,这是另一种版本的以夷制夷。而清国政府失去了原本属于它自己的机会。

在外交上,清国政府处处表现出谦虚忍让、老实诚恳、爱好和平,但谁都知道,国家利益面前,只有老实是没用的,只喊着爱好和平也是没用的。在国际冲突中,进攻或者以攻为守其实才是大部分时候的首选,一味的妥协和退让也许会让你获得“道义上的支持”,但也会丧失很多的盟友和潜在盟友——如果你自己都不硬,大家又怎能支持你去硬?

在与陆奥宗光的外交争斗中,李鸿章可以用“完败”一词来形容。除了国家实力,清日两国在外交方面上的指导思想也是完全不同的。这要从一本书说起。

1864年,大清国翻译出版了一本很专业的书籍(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这是一本国际法著作,主要讲述国家之间的往来、出使、交战等国际惯例,作者是美国人,他的观点是很善良的,比如小孩子们不到万不得已不打架,国家也一样,要注意维护世界和平;即使打架,也必须有个理由(师出有名),而且不能自己先动手,要等对方先开打(不能衅自我开)。

书翻译成中文后,取了个很吓人的名字:《万国公法》。

《万国公法》受到了清国外交界的热烈欢迎,除了书中的观点很符合传统道德,也代表了他们对于西方列强世界的“善良”愿望。在他们看,此书是西方“大儒”所著,各国君主必定真心遵守,不敢违抗,一旦国与国之间发生摩擦,各国都得翻到书中的某一页来定案。

于是他们把这本书奉为了外交宝典,有重大问题争论不下的时候,就搬出宝典来看一看。

同一年,这本书由清国传入日本。对于在天朝大国的政府高层流行的书,日本人自然不敢怠慢,他们对此书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掀起了一股“国际法热”。用当时学者写的文章来说就是——“第一次知道了各国之间交往也是有法规的”。但是,日本人在仔细研究了之后提出了他们的疑问:各国真的会遵守这样的法规吗?

几年后,带着这样的疑问,一个代表团出发了,他们在西方世界看到了弱肉强食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更加疑惑。在德国,著名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毫不忌讳地告诉日本人:

“如今世界各国表面上都说要以礼仪相交,讲究和平世界,不过,在国际关系中,正义和力量从来是在一起的,有力量才会有正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加强实力,以自己的力量来保卫自己,而不要依赖任何国家。你们要知道,事实只可能是,当某一国感到国际法对它不利时,它就会置之不理、多方狡辩、诉诸战争。所以万国公法能不能得到执行,完全是靠实力说话的。”

日本人终于用实地见闻证实了他们的怀疑,考察团满心欢喜地将答案带回了国内,《万国公法》再也没人去看了。福泽谕吉更用了一句话来总结:“数千万言的《万国公法》,可以用一声枪炮抹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