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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送红军(第2/20页)

一九三四年,中国共产党经过六届五中全会的改选,领导机构和组织程序已相对健全。中央政治局十一名正式委员中,除王明和康生在苏联、任弼时在湘赣苏区、张国焘在川陕苏区外,其他的委员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毛泽东、陈云、顾作霖均在瑞金;候补委员中除关向应在黔东苏区外,朱德、王稼祥、刘少奇、邓发、凯丰也在瑞金。当时的书记处成员在党务、政府、工会等方面各有分工:党中央设有由李维汉任局长的组织局,中央大量的日常工作由组织局处理。政府方面,虽身为苏维埃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已不能有效地行使权力,但是身为副主席的项英大权在握,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也有相当的权力。而在军事上,朱德是中央政府的军事部长、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周恩来任中革军委副主席兼红军总政委,王稼祥任中革军委副主席兼红军总政治部主任,刘伯承任红军总参谋长。中革军委下属的总司令部、总供给部、总卫生部、总兵站部、总动员武装部等机构十分健全。由此可见,当大规模军事转移计划形成的时候,博古和李德应该无法完全取代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擅自决定一切。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中革军委是红军最重要的领导机构,在日后红军长征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重大决定都是以中革军委的名义作出的。在中革军委之前组建的中央军委,成立于大革命时期,全称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隶属于共产党中央的军事指挥机构。一九三〇年,中国共产党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之所以设立一个隶属于政府但在职能上与中央军委重叠的军事机构,是因为俄国十月革命时,负责指挥军队的军事机构就是隶属于政府的,名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共中央明确规定中央军委和中革军委是同一套班子,对外是中革军委,对内则是党的军委。同时指出:“在苏维埃政府中,军事指挥系统直属中央临时政府之下的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则成为绝对的,有权指挥所属红军与一切武装力量。只有其上级政府与党的苏区中央局可以变更其决定”。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正式成立,简称“中革军委”。在红军开始大规模军事转移前,中革军委主席为朱德,副主席为周恩来、王稼祥,代理副主席为项英,委员有十七人,包括彭德怀、林彪、叶剑英、谭震林、博古、张闻天、毛泽东等。军事顾问是李德。

依据李德的说法:“军事转移”这个思想“是我一个人在一九三四年三月底首先提出来的”。但是,这个外国人的头脑毕竟还没有完全错乱,或者说是因为不愿为中国红军的巨大牺牲承担责任,于是他又补充说“军事转移在军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了决议”:

五月初,我受中央委托草拟了一九三四年五月至七月关于军事措施和作战行动的三个月的季度计划。这个计划是以军事委员会决议的三个观点为基础的,这三个观点是:主力部队准备突破封锁,独立部队深入敌后作战,部分放弃直接在前线的抵抗,以利于在苏区内开展更灵活的行动。这个草案在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又由周恩来在细节上作了加工。最后计划规定:储备粮食、冬服,以保障红军的物质需要;建造新兵工厂,以修理机枪、迫击炮和野战炮以及制造各种弹药,特别是迫击炮和手榴弹;政治上和组织上系统地加强志愿兵的动员工作;改编军队,配足各师的兵力,把这些师编入军团,每个军团至少两个师;贯彻符合运动战要求的训练原则,以及其他内容等等。最后还草拟了一个战略战术指示,这个指示在夏天传达给了军队的高级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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