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央变局意识不强错失机遇(第2/2页)
6.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甲午战争的惨败,举国上下自强之议纷起。但清政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新建陆军,依然没有全局化的意识。虽然不久发生百日维新,企图全面创新,但在中央与地方权限问题上,并没有进行一个根本性的调整与规定。
7.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后,清政府虽然决心实行新政,在中央设立了一个督办政务处来领导全国的新政事业,但并没有决心来彻底创新中央政府组织职能,而是把新政事务一股脑地推给了地方督抚,只知道等地方新政办得有条理后,及时将成果据为己有。结果,导致地方主义抬头,以省为单位的财政体系、军事体系、外交体系逐步形成。
可以说,在清末,一切新生事物或者改革事业,基本上都是从地方做起的,省一级的机构改革与现代化意识明显走到了中央政府的前面。事实证明,实力决定一切。等地方发展起来以后,中央政府虽然进行补救,如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将总理衙门改称外务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成立农工商部、财政处、练兵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成立学部、巡警部等作为领导和管理地方的中央机构,但这种变革是建立在地方利益已经形成的基础上,这些中央机构已经难以确立起应有的权威了。这种弱中央、强地方的实际作法,随着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开展,必然要以削弱中央政权为代价。清末期中央政府苟且偷安,下移权力的做法,不仅没有能够达到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反而造成了中央权威的不断削弱、地方主义的抬头。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最终必然是地方崛起与强大,辛亥革命时期,各省纷纷脱离中央政府而独立,地方实力派北洋集团则乘机鸠占鹊巢,从地方走向了中央。鸦片战争以来中央政府错失机遇、不断下放事权的做法,最终是以中央政权覆灭作为惨重的代价。
[1] 《掌故丛编》第7辑,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初六日上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