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千夫所指复熙河(第4/6页)

城?

当城里只剩下老百姓时,就只是敌人的金库,再没有什么抵抗力。

王韶看透了这种军事理念,他选择了一条看似惊险的光明大道。为什么要防守,为什么要撤退,我是来入侵的。

他命令自己的部下,名将景泰的儿子景思立率领宋朝西军中的精锐泾原兵在竹牛岭虚张声势,而他本人,率领主力人马悄悄转向西方,向武胜的方位前进。

大地茫茫,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武胜?前面的《平戎策》里说了,它是宋朝与西夏势力消涨的契机所在,同样的,在宋朝与吐蕃的河湟之战里,它也一样敏感。

至少河州的木征明白这一点,他派来的援军,就从武胜远远地兜了过来,想打王韶个措手不及。可王韶偏偏迎了上去,这是他和前代的宋朝将领们截然不同的地方。

你要战,便决战,他求之不得。在王韶的军事生涯里,从来没错过和敌人主力对决的机会。

两军在武胜附近遭遇,木征派来的人名叫瞎药,大家要记住这个名字,看一次少一次了,并不是说他会死,而是跟王韶打架的吐蕃人都会有后遗症……武胜之战,来偷袭的瞎药被宋军反偷袭,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的地盘上,会突然间和宋朝人遭遇。

王韶挥军力战,史书里给出的记载是瞎药大败,率军逃跑。可这太片面了,把当年的战况彻底淡化。有一个事实得注意到,王韶此行的风险有多高。

不是说吐蕃人有地利,他们的骑兵多强悍,而是瞎药有个占决定性的优势——武胜堡。它当时己经是个堡垒,它在吐蕃人的手里!

王韶不仅要大面积迂回,寻找敌人主力对决,更要防止瞎药和武胜堡联合起来。实战的结果是他不仅把瞎药打得落荒而逃,更加趁势直逼武胜堡,把吐蕃人从据点里赶了出去!

从此武胜落入了宋朝的手里。王韶立即就开始了建城,它有了个新名字,叫镇洮军。首战大捷之后,王韶没有乘胜追击,他停了下来,因为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办。

给朝廷写奏章。

报功是必须的,但却是次要的。在这封奏章里,他貌似非常欠扁地写了一句额外的话——皇帝以及各位宰相注意了,俺得说明下。这次打仗,没用朝廷一纹铜钱,都是俺开荒经商自己赚的。

参照一下宋朝的以往历史,就会知道王韶这是在没事找事。比如太宗时期的曹彬,只是掏自己腰包给边关士兵打赏,就被贬官处理;看仁宗朝,张亢、滕宗谅在边关打了那么多胜仗,可是一点点的财务账面不清,也得丢官罢职。

前车之鉴不远,为什么王韶会顶风作案,哪壶不开提哪壶?答案分前因、后果两部分。先看前因,三年前王韶要修建渭、泾上下两城,提出在渭原和秦州之间,有上万顷一直荒废,没有开垦的良田。国家应该派人开荒,同时实行市易法,农商两手抓,把当地的经济搞起来。

看着无论如何都是好事吧,可事情的发展非常奇妙,充分地体现了指鹿为马,指驴是猪的封建官场卑鄙性。

首先当时西北军队主帅李师中反对,他说王韶所指的土地,根本不是什么良田,只是当地弓箭手们的土地罢了。不信可以来查。

神宗怕的就是不较真,下边有人要求了,那还等什么。于是派人去,查出来的结果超级有才。回答:土地是有的,但是只有一顷!而且所有权还有争议,几个地主正在打官司呢……这个结果让人无话可说,对此,我只能以“指驴为猪”来形容。

如果不是猪,怎么会给出这样的答案呢?茫茫大地,偌大的陕西四路,居然只有一顷土地,难道李元昊当年是只蚂蚁,在一顷地里敌我双方十几万人厮杀玩命;或者当地突然间人口暴增,每人都拥有超大的私有土地,国家都没法强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