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042年的北风(第18/18页)

九月十五日,辽国使者进入开封。富弼作为接陪使一起回来的,他在国境线上做出了最后一次努力,给中书省写了一封信。

在信里,他把谈判的最新进展做了个交代,把“献”、“纳”两字的争论始末仔细说明,要朝廷先做准备,想好怎样处理。在信尾,他着重强调说,辽国无理要求这两个字,我以死抗争,对方已经很沮丧,我们只要再次拒绝,就会打破他们的妄想。

信,就这样发出去了,在史料中也可以找到原文。但是没有中书省的回复记载。职权所限,宰执们不必回复他,他只能怀着一颗忐忑忧虑的心回到了国都。宰执大人们,宋朝的权益,就在于你们的一念之间了。

问题又到了吕夷简的手里。

在史书中声名显赫的吕大宰相果然能力非凡,这么点小事,他没废任何力气,随手就解决了。超级简单,答应他!辽国要求一个“纳”,给他们就是了。至于理由,就非常的雍容大度,站在宰相的立场上,要考虑全国局面。西北打仗,东北方一定要平静。

为了一两个字纠缠不休,万一辽国人野性发作,真的发兵打过来怎么办?因小失大,实在愚蠢!

就这样,“聪明”的宋朝人基本上答应了辽国的所有要求。要什么,就给什么,最后被确定下来的盟约里,赫然写着“……宋别纳金帛之仪,用代赋税之物,每年增绢10万匹,银10万两。”也就是说,实际每年交出的钱,是50万两白银!

但得到了什么呢?历代史书中都强调,辽国从此以后,再没给宋朝添什么麻烦,宋朝的北方边境真的一劳永逸,从此平安了。言外之意,这个钱花得值。但有个细节一直都忽略了过去。

给了20万的数,辽国要尽的义务呢?是要约束李元昊投降的!但是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中,只写进了宋、辽两国的国书里,那一式三份的誓书,也就是宋、辽、西夏三方面共同遵守的和平条约里,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这是个什么样的买卖啊……

事情过后,辽国方面大肆庆祝,不仅多得了钱,还涨了面子。他们刻碑记功,把这个胜利传之四方。作为使者的刘六符也加官进爵,从此进入辽国显贵行列。

回到宋朝,立了大功的富弼名满天下,他的坚持和勇气让国人像勇士一样的尊敬他。国家议功,再次提升他为吏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可他再次拒绝了。他落落寡欢,形单影支,比出使之前更加忧郁。尤其是在官场上。

一位大人物,宋朝第一学士王拱辰悄悄地找到了皇帝,行使他的最新权力。前状元、现翰林王先生又升官了,已经是权(代理)御史中丞,他来弹劾富弼。

“陛下,富弼丧权辱国。他不能阻止辽国的无理要求,是失职。尤其是陛下只有一位公主,辽国求婚,他居然就答应了下来,真是大逆不道!必须严惩。”

不料好脾气的仁宗勃然大怒,“朕为天下生灵,一女非所惜!”一顿罕见的咆哮,把王大人骂走。

这句话留在了史书中,算是给富弼,也给这段屈辱的历史定了性,做出了总结。这证明,一切过程皇帝都心中有数,谈判的结果,是宋朝高层做出的决定。富弼,尽人事,听“天”命,于国于己,他可以问心无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