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再遇赵云(第2/3页)

叩嗒嗒~

一阵急剧而整齐的马蹄声,踏碎了草原的宁静。

一片白色的幻影,如同云朵一般从晨曦和迷雾中闪出,奔到近前时幻化出一队百余人的精骑,雪衣白马的精骑。

奔驰在队伍最前的那人,身长九尺,手提龙胆亮银枪,跨骑照夜玉狮子,正是白马义从中的百人将赵云。

在他身后的白马义从,严格上来说,应该称之为子龙义从,乃常山郡中精选出的精悍儿郎,跟随赵云一同投了公孙瓒。

赵云新投公孙瓒不久,尚未崭露头角,且又属半路来投,自然比不上跟随公孙瓒共过患难的严纲、单经和田楷等人。

只是前来投奔的时候,赵云的白马银枪连续秒败十八名白马义从百人将,那精湛的枪法和马术惊艳了全场,令公孙瓒都不得不折服,特将他所带来的百余名义从全部并入白马义从之中,也算是高看一眼了。

毕竟,白马义从中的骑兵,人人地位都堪比普通军队的百人将。

此时讨董之战已结束,北平军无战事,赵云闲不住,每天清晨都要率着部曲在蓟城郊外平原溜达一圈,其一为巡视有无贼寇,其二为遛马。

“豁~哈~嗬~呀~嘿~杀~”

晨雾之中,传来一阵诡异的喊杀声,声音极其嘹亮,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赵云脸色微微一变,急忙勒住马脚,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一抖,摆出一个迎敌的招式。

唰唰唰!

背后的众白马义从纷纷举起长枪,斜刺前方,准备迎敌。

叩嗒嗒~

一道白色的影子从晨雾之中倏然而出,直奔众人。

只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策马疾奔而来,手中的长枪舞得呼呼生风,时而如蛟龙探海,迂回百折,时而如猛虎出洞,枪若奔雷,时而如天女散花,枪影点点,只看得众人眼花缭乱。

更令人震撼的是,那名少年口中嗬嗬有声,吼叫如雷,气势磅礴。

“此人枪法一般,连贯性太差,但这吼声,这气势,却胜过千军万马啊。”赵云身后一名队率揶揄地说道。

背后的众白马义从轰然大笑。

“那是公孙五公子。”

经过半个月的时间,将士们已知公孙家又有一位公子加入了北平军。而公孙白率百名步刀兵阻截四百多名黄巾军,以伤十数人的代价几乎全歼贼兵的战绩,几乎是轰动全军。再加上奋武将军竟然为了庶子而幽禁嫡子七天,更令众军士对这位传说中的五公子心存敬畏。这样一来,北平军中认识公孙白的自然不在少数。

众人的笑声立即戛然而止,不再做声。

赵云没有说话,眯缝起眼睛望了公孙白许久,这才惊叹一声:“好马术!不过七八天时间,竟然精进如斯!”

众人纷纷抬起头来,仔细望去,却见公孙白双脚就像长在马背上一般,虽然枪法平平,力量和速度都一般,但是下半身居然稳如磐石一般。

这次,众人原本脸上尚未消褪的笑容刹那间凝结住了,因为他们清楚的记得,在七八天前,他们经过此地时,公孙白正从马背上摔了个狗啃泥,狼狈至极。

只是七八天的时间,这个十四五岁的公孙公子的骑术似乎已超越他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精悍勇士。

这是何等的奇迹!

原本对公孙白心存鄙视的白马义从,此刻都惊讶的闭不拢嘴来,眼中充满敬佩之色。

果然不愧为奋武将军之子啊。

公孙枪谱,虽只三十六式,却变化万千,公孙白苦练了半个月,又得公孙清指点,再加上脑海中残存的记忆,总算练熟了三十六式的要领,但是要想融会贯通,还远远差了火候。

或许,终究有一天,他身边会猛将如云,甲士如雨,不用亲自提刀砍人,但此刻他只是区区一个百人将而已。在这兵荒马乱的乱世,若是自己本身没点武艺,稍不小心便会被人一刀咔嚓掉,运气好再穿越一次,运气不好则是身死道消。所以,公孙白一直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