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北京法源寺》(第2/3页)
《北京法源寺》中的史事人物,都以历史考证做底子,它的精确度,远在历史教授们之上(例如张灏写《烈士精神与批判意识》,作者俨然谭嗣同专家,但书中一开头就说谭嗣同活了三十六年,事实上,谭嗣同生在1865,死在1898,何来三十六年?)。在做好历史考证后,尽量删去历史中的伪作(例如根据王照《小航文存》和唐才质《戊戌闻见录》,谭嗣同在狱中,不可能再写信给康、梁),而存真实。不过,为了配合小说的必要,在刀口上,我也留下关键性的可疑文献(例如谭嗣同狱中诗,“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事,我在《历史与人像》中早有考证,但这是历史学的范围,不是小说的范围,在小说中,我另作处理),甚至还有将错就错之处(例如谭嗣同孙子谭训聪写《清谭复生先生嗣同年谱》中说“亲赴法源寺访袁”,但照袁世凯《戊戌日记》,他住的是法华寺。但我为了强调法源寺的故事性,特就年谱将错就错处理)。大体说来,书中史事都尽量与历史符合,历史以外,当然有大量本着历史背景而出来的小说情节,但小说情节也时时与史事挂钩,其精确度,别有奇趣(例如书中描写谭嗣同看到的日本公使馆“那一大排方形木窗”,事实上,是我根据1900年的一张日本公使馆的照片做蓝本写出来的。又如整个有关法源寺的现状,是许以祺亲在北京为我照相画图的;有关袁崇焕坟墓资料,是潘君密托北京作家出版社李荣胜代我找的;有关康有为、谭嗣同故居现状,是陈兆基亲自代我查访的。……)。清朝史学说“中有苦心而不能显”、“中有调剂而不知”,大率类此。
史事以外,人物也是一样。能确有此人、真有其事的,无不求其符合。除此以外,当然也有塑造的人物,但也尽量要求不凭空捏造(例如小和尚普净,他是三个人的合并化身,就参加两次革命而言,他是董必武;就精通佛法而言,他是熊十力;就为共产党献身做烈士而言,他是李大钊。我把他定名为“李十力”,并在李大钊等二十人被绞名额中加上一名,就是因此而来。又如在美国公使馆中与康有为对话的史迪威,他确是中文又好又同情中国的人物,我把他提前来到中国,跟康有为结了前缘)。这类“苦心”与“调剂”,书中亦复不少。
总之,写历史小说,自然发生“写实的真”和“艺术的真”的问题,两种真的表达,小说理论头头是道。《北京法源寺》在小说理论上,有些地方是有意“破格”的。有些地方,它不重视过去的小说理论,也不重视现代的,因为它根本就不要成为“清宫秘史”式的无聊小说,也不愿成为新潮派的技巧小说,所以详人所略、略人所详,该赶快“过桥”的,也就不多费笔墨;该大力发挥的,也不避萧伯纳(G.B.Shaw)剧本《一人演说》之谶。
正宗小说起于18世纪,红于19世纪,对20世纪的小说家说来,本已太迟。艾略特(T. S. Eliot)已咬定小说到了福楼拜(Flaubert)和詹姆斯(Henry James)之后已无可为,但那还是七十年前说的。艾略特若看到七十年后现代影视的挑战,将更惊讶于小说在视觉映像上的落伍和在传播媒体上的败绩。正因为如此,我相信除非小说加强仅能由小说来表达的思想,它将殊少前途。那些妄想靠小说笔触来说故事的也好、纠缠形式的也罢,其实都难挽回小说的颓局。
在一般以小人物为小说的矮丛中,我高兴我完成了以大人物为主角的这部《北京法源寺》。写大人物是多么振奋自己、振奋人心的事!书中大人物之一谭嗣同,他以身殉道、“踔属敢死”(章太炎语),更是“清季以来”“一人足以当之”的“真人物”(熊十力语)。他一生心血,全在《仁学》一书。写成之后,他感于台湾新丧日本之手,乃不用真名,而以“台湾人所著书”颜其封面,借哀浊世;如今,我独处台湾,写《北京法源寺》,“台湾人所著书”之谶,百年孤寂,又复重演。契阔四十载,今印此书以归故国,沧海浮生,难忘我是大陆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