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魏玛时期的德国人和犹太人(第2/31页)

一个甚至在战前就与自身深深冲突的社会,会发现在战败、耻辱和经济的废墟中重建一个破碎的社会系统是困难的。尽管这具有相当高的可能性,但也不是不可避免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德国人践行民主的时候,民主只是加剧了现已存在的社会分裂。多党的体制,连同它不稳定的联合和平庸的政治家,缺乏一个以坚定的共和主义者形式出现的强有力的民主脊梁。共和主义者不会将民主的实践与宽容那些发誓要毁灭民主的人的消极态度相混淆;而平庸的政治家既没有智力也没有勇气按照伏尔泰的格言行事: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在其中,不宽容是人类的权利,并且这种情况涉及社会中一些自身是不宽容的群体,从而就会威胁宽容本身的原则。换句话说,不宽容无论在哪里变得具有社会的毁灭性,自由主义社会的法则都不能宽容它;假如人们应该得到宽容,他们就必须停止成为狂热的人。

十四年来(1919—1933),德国人不乐意尝试民主,因为民主从一开始就被战败、背叛感蒙上了污名,因此它仅仅是虚弱的芦苇。民主宪法本身是雨果· 普罗伊斯的作品,他是一位犹太人和进步的自由主义者,在战前是一位边缘化的学院局外人,当旧的秩序崩溃之时,为了帮助民主的新德国,他从灰暗中脱颖而出。在他一门心思地努力为他受到战争破坏的国家发现最好的制度安排时,他折中地从几个方面进行了选择:美国的宪法、欧洲议会代议制最好的几个特性,甚至1848年法兰克福议会流产的宪法。普罗伊斯不得不与敌对的政党和社会利益集团合作,进行必需的被迫妥协。在几次小心翼翼的修订之后,最终的文献在许多方面都是德国社会不和谐的镜像。然而,从纸面上看,这是一个极好的民主文献,提供了广泛的自由和许多进步的创新,这些都使得它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宪法之一。然而,普罗伊斯个人怀疑这个民主宪法是否会在一个民族手里发挥作用,因为这个民族在心理和历史上都没有为自我管理有所准备。他甚至十分怀疑这样一个制度是否应该交给一个民族,因为它身体的每一个肌腱对此都有抵触。

一个民主制度的先决条件不仅是一部民主的宪法,而且是社会乐意将其主要机构民主化,其中包括行政部门、学校、警察、军队。但是,十分清楚的是,大多数德国人并没有准备这样做。霍亨索伦家族退位了,但是家族的将军们,或者陆军元帅们,或者甚至更广泛的中产阶级,他们和军队一道,依然相信皇帝统治的民族主义的幻觉。尽管法律的制定交给了共和主义的法律制定者手中,但是法律的执行依然保留在保守主义和反民主的官员手中。德国的精英从革命的风暴中存活下来,如今他们在每个阶段都反对共和国;在1929年大萧条非常清晰地出现之后,大量的德国人都拒绝民主。

在共和国中,最深远的分裂涉及德国人身份的核心和灵魂的战争,它是恪守传统价值观的保守主义分子与支持各种新的、创造性的激进思想的现代主义分子之间的文化斗争。尽管在皇帝统治时代已经浮现出来,但是到战后才以特别的力度和紧张度爆发出来。现代主义质疑中产阶级现实的基本信条,特别是对理性以及真理、美、道德等客观标准存在的信仰。这种文化假定已经构成了帝国时期美术、音乐、文学的基础。人们希望一位优秀的德国艺术家或作家描绘爱国主义和积极向上的主题,它们颂扬城镇和乡村的自然之美,强化基督教的虔诚。人们希望艺术形式在个人层面是新浪漫主义和感伤主义,在公共层面是恰如其分的新古典主义。从理想的状态来说,它是新古典主义及其美学偏爱的高贵混合,带有对光鲜的风格、高贵的约束以及浪漫感情和个人创造性高尚的追求。实际上,一个没有找到永久和安全政治风格的国家,不可能在文化领域发现风格。甚至在战前,几种文化风格相互竞争,反映了新的国家深刻的社会经济分裂:封建贵族传统的风格、中产阶级清教主义的价值观、莱茵兰和南部德国的天主教文化、工人阶级新兴的文化。总之,基调是在宏大景观和内在主观性之间波动,通常缺乏政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