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第3/27页)

在沿边各地,这些总督又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长官。当关内军队不再由昔日的军户充任,而代之以募兵时,东北地区仍存在军户,其中许多人是来自山东和山西的移民,但此时他们已与辽东人大致同化了。这些辽东军户或经商,或务农,但主要身份仍是军士,并逐渐发展为一种武人阶层。其将领皆父子相袭,朝廷的任命不过是例行程序;下级军官统领着由家丁组成的私人武装,又与其上级军官形成依附关系。朝廷在如何对待这些武人家族及其军队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有些大臣,像16世纪80年代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和17世纪初的辽东经略熊廷弼,认为稳定边防的唯一办法是承认甚至鼓励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另一些大臣,尤其是都察院官员,则反对这种将导致权力分散的作法;明末国子学的官员还将他们比作唐末的军阀。只要明朝不对东北作过多干预,辽东武人便依然忠于朝廷;但中央集权却因此而削弱了。当然,严格的文化归属观念——夷夏之辨——一直占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边地武人逐渐发现,夷狄部落的军事首领比明朝皇帝的文职大臣与他们更相投合。事实上,作为边民,他们已形成了自己的社会。

汉族边民与夷狄部落之间,并无明确界线,因而双方相互同化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明朝最早的卫、所,多由蒙古人组成。同样,1369年在甘肃被明军击溃的元朝军队中,也有汉族士兵。直到16世纪,还常有汉人投奔蒙古,为其充当顾问,或从事外交活动。嘉靖年间,投奔蒙古向阿勒坦汗寻求保护的白莲教徒便多达数万。在东北,满族的前身女真人中也有许多汉人。其中一部分自然是战俘,另一部分也可能是自愿归附满族的明军逃兵。他们的同化,一方面反映了满族对接受其文化的外族人,包括居住在今朝鲜北边、西伯利亚和吉林省山林中的朝鲜人的接纳;另一方面,可能也与辽东居民所固有的善战、强悍等独特品格有关。他们使用满族姓名,遵从部落习俗,实际上已成为境外居民。他们超越了本民族文化的界线,终于失去了汉族的特征,在生活方式、语言、习俗和体格等方面,都更接近于满族人,而与其同胞反相去较远。

由于失去了汉族特征,包括汉人姓名,人们很难在早期满族人中识别出这些境外居民。有证据表明,能说流利的汉语和满语,负责为努尔哈赤处理同明朝、朝鲜的所有往来文书的达海(卒于1632年),就是一个境外居民家族的后裔。还有迹象说明,在日后发展为八旗的满族军队中,有16个纯粹的汉人牛录。1623年,努尔哈赤下令,对1619年以前加入满族的汉人同其后加入满族的汉人要区别对待,前者应视同满人,这表明他们被满族生活方式所同化已达何等程度。努尔哈赤的此项决定还表明,在所有实际意义上,这些已被同化的汉人牛录都被视同于满族军队。

不过,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移民满族地区的汉人,大多未被吸收为满族部落成员,而是由战俘沦为奴隶。在满族统治下的蒙、汉人中,被“收”为“民户”、从而与满族人处于同等社会地位者,和被“获”为“人畜”、并分赐将士充当奴隶者,处境大不相同。后者被称为“包衣”,其经济功能大不一样。其中一部分完全是满族人的家奴。另一部分则在努尔哈赤及其他满洲贵族自1596年创立的由庄头管理的拖克索(田庄)中从事耕作。在满族的军事力量迅速增强的过程中,他们的最大贡献,或许就是促进了满族社会手工业和商业的进步。

在15世纪末,正是汉族和朝鲜的战俘,向女真传授了用从内地和朝鲜偷运来的铁制造兵器的技术。1599年以后,满族人甚至学会了开矿冶铁。17世纪初,有数百名外族工匠在努尔哈赤的都城赫图阿拉制造弓箭、铁器和盔甲。赫图阿拉城也是在汉族工匠的帮助下建造的。所用资金,可能是用毛皮、宝石、人参等从内地和朝鲜换来的。汉族包衣在人参贸易中也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17世纪初,人参加工技术有了新的进步,使人参贸易获得重大发展。这些经济上的成就,使努尔哈赤在16世纪80年代及其以后东北城居各部落争夺军事霸权的斗争中,拥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